“小题大做”公职人员上班时发朋友圈也被诫勉! 文|清哲木 近日,网络流传一份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干部违反工作纪律的通报,通报显示,因一名公职人员工作时间发了一条朋友圈,同在工作时间有7人点赞和回复,除发布者、点赞者8名当事人外,当地还有10人因此事受到处理,他们所在的5个单位也被责令向马边县委做出书面检查。 根据通报,这8名公职人员因在上班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反了工作纪律,8名当事人被予以书面、谈话诫勉。此外,当事人所在的5个单位党委(党组)被责成向县委做出书面检查,相关单位5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被予以批评教育,相关单位的5名纪检人员也被批评教育。 哲木观察注意到;《公职人员上班时间发朋友圈受处分 发布者点赞评论者均受处分》的新闻被各大网站转载,引发众多网友跟帖评论,显然,公职人员上班时发朋友圈点赞都被诫勉,是过犹不及完全是小题大做上纲上线,扭曲的政绩观,造成令人捧腹贻笑大方的新闻。 当然,不可否认加强公职人员的纪律问责是一种管理手段,但是,问责要讲规矩、讲道理,不是想怎么问就怎么问的,必是问之有据,问之服人。但公职人员上班发个微信点赞就动辄诫勉,笔者认为产生的不是正面效应,而会是一片质疑声,如今互联网时代,公职人员上班时间可能也有闲暇的时候看到好的信息,随手转发和点赞,这是在正常不过的思维动作,退一万步说上厕所的时候随便发一个,赞一个,这又那一点违纪了?笔者就想不通地方为什么要在这些没用的事上如此煞费苦心的折腾?这和上班时间喝牛奶被通报简直是同出一辙,都是地方创造性的惊人杰作。这是典型是滥用问责权。照这样的搞法公职人员上班挠个痒都得受处分。 公职人员上班时发朋友圈被诫勉,笔者认为是问责跑偏、变味。是地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祟。为了问责而问责,为了“有所作为”而问责,当这些动机出现问题的时候,“下班期间洗澡失联4分钟”就被定为“给脱贫攻坚工作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扶贫手册中有标点符号错误”被列入了“全县通报批评”,甚至“教师假期AA聚餐”也被指为“与作风建设要求格格不入”,再到今天的公职人员上班发朋友圈被诫勉,让人不禁要问:形式主义究竟有怎样的魔力,把丁点大的问题,非得往大里讲、往重里说,否则就“治党不严、领导不力、态度不端”;本来批评教育可以解决问题的,非得“上纲上线”到处翻腾“芝麻事”,矫枉过正,结果与事实严重不符。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问责工作必须精准。一是问责对象要精准。二是问责问题要精准。是什么问题就问责什么问题,不搞大事化小,也不搞人为拔高,正确研判问题的性质和后果,做到宽严有度、不枉不纵。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靶向问责,科学问责,精准问责,才能使问责真正成为全面从严治党“利器”,而不是小题大做”式的乱问责。这种走过场、抖官威、捏柿子的问责,纯属乱弹琴、瞎指挥,把工作引向错误的道路,为群众和基层干部添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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