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 哈尔滨太子乐乳业集团有限公司南充办事处上班7年多了,现在公司南充办事处和成都办事处要合并,公司的其他员工都谈好离职了,而我是做得最久的,公司提出给我补偿4个月工资,我不同意,要求N+1,成都办事处的负责人就把我晾在这回成都了,逼我离职。请问各位网友,我应该怎么办?
而且公司从19年12月开始就以公司战略调整,更改所谓的工资考核内容,导致我们的工资一直2000不到,比以往低了3000多。我在网上搜索,都说公司补偿是按照一年内的平均工资来赔偿的,是不是公司把我拖一年,然后公司就可以按这2000不到的工资赔偿给我????
只怪当时太年轻,进公司后,中间结婚,喊我迟两年要孩子,我也同意了,结果产假没放够,到现在还落得这个结果,我的要求不过分啊,按照法定赔我,我工作7年多了,而且最开始两年没有签劳动合同,社保也有两年没买,要不是最近出了这个事,我都不知道他们是违法的。这种无良公司,太气愤了,最开始跟我谈的时候,还说补偿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每次加一个月,是当我是乞丐,视国家法律为玩物吗??公司盖章的劳动合同到现在都没有给我,我手里只有一份我签字的合同。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办?现在我天天上班没事做,只有1000多元的工资,哪天公司给我一个小鞋穿,说我没有完成工作辞退,我应该怎么办???请各位网友帮帮我。。。。。。。 
附上合同!!!!!除了名字。岗位,合同上什么都没有,会不会到时候公司随便填一个工资寄给我都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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