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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周建邦:把一个偷外卖的大学生关进监狱,是南京的光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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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优秀网友 2017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20-7-20 07: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京某名牌大学正在准备考研的大学生周某,因多次偷外卖,据查有10多次,被刑事拘留了。据媒体报道,为了他的学业,家中3个兄妹都辍学了。

  只能说,这是一个悲惨的事故。

  不知道,南京警方对偷外卖的大学生刑拘的法理依据是什么?就算这位大学生偷了10多次外卖,每份外卖就算50元吧,也才500来块钱,这数额,够得上刑拘么?偷500来块钱价值的东西,就需要判刑么?要判多长时间?

  我不是法律人士,对具体的法律不很清楚。但是,我们可以想一想,如果是某个官员,其贪污受贿的数额,只是500来块钱的话,会被判刑吗?应该不会吧?恐怕,只是提醒一下,就差不多了吧。

  可是,一个大学生,偷了10多次外卖,就被刑拘了,等待他的可能是牢狱生涯。

  更有意思的是,对偷外卖的大学生,不少人还要在网上跟帖或是写文章予以冷嘲热讽进行口诛笔伐。什么因小失大啊,什么自毁前程啊,还要指斥这位偷外卖的大学生“嘴谗”。

  这外卖,又不是什么大餐,大学生偷外卖,就能定义为“嘴谗”吗?这偷外卖的大学生,应该归之为“偷面包的穷人”一类吧。“偷面包的穷人”,只是为了果腹,只是为了生存而已。

  然而,就是有那一些为“岁月静好”而自鸣得意的人,他们看到偷外卖的大学生,总是愿意站在道德的高地上,得意扬扬在进行冷嘲热讽,义正辞严地进行口诛笔伐,以显示自己的光鲜。讲真,你们真就那么有光彩?

  一般来说,为生存为果腹而偷面包,应该是值得怜悯和同情的。因为贫穷而被迫偷面包者,一般是被视为无罪的,我们可以看到很多这样的事例。如果说,因为贫穷而被迫偷面包是可耻的,那么,可耻的不是偷面包者,而是这个社会的每一个人。

  然而,南京的名牌大学里的大学生周某就因偷了10多次外卖而被刑拘了。而且我们还可以看到,很多人在围观偷外卖的大学生,很多人在为刑拘大学生叫好,很多人在嘲笑偷外卖的大学生,很多人在怒骂偷外卖的大学生。

  在150年前,法国作家雨果的《悲惨世界》中,冉阿让就因为偷了一块面包而坐了19年牢,冉阿让的悲惨经历,让人们清楚地看到人世的悲惨,而《悲惨世界》展现出的波澜壮阔的生活画卷,也深刻地揭示了人性中的悲悯情怀和心灵救赎。

  在《悲惨世界》中提出三个问题:贫穷让男人潦倒,饥饿使妇女堕落,黑暗使儿童羸弱。这三个问题,果真已经跟我们无关了吗?我们今天读来,已经就没有感觉了吗?

  世间的一切不幸,统称为苦难。对于陷于苦难的人,我们不应该心怀悲悯吗?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我们难道不应该拉一把吗?

  名牌大学是人才荟萃之地,六朝古都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南京是省会城市经济繁荣,对于偷外卖的大学生,难道就只能给一个冷冰冰的刑拘?把一个偷外卖的大学生关进监狱,会是南京的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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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20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情兹个大学生。

2021年优秀网友 2017年优秀网友

 楼主| 发表于 2020-7-20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0-7-20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应该以教育为主
uou

发表于 2020-7-20 11:5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转至微信的一段话和图片
这种新闻简直让人心碎。我第一时间就想到美国大萧条时期那位为了让年幼的孙子不挨饿而偷面包的老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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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20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10多次最多几百块钱,批评教育下就行了
lkq

发表于 2020-7-20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穷人偷面包,是这个社会的耻辱!

发表于 2020-7-20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大学生虽然多次盗窃,但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看来刑拘大学生的南京警方和审理彭宇案的南京法官一样,专业水平都有待提高。

发表于 2020-7-20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底层弱者的穷困之错,法律要有起码的宽容

发表于 2020-7-20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uou 发表于 2020-7-20 11:50
转至微信的一段话和图片
这种新闻简直让人心碎。我第一时间就想到美国大萧条时期那位为了让年幼的孙子不挨 ...

美式的依法办事。

发表于 2020-7-20 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的作者,提出的问题让人反思。

发表于 2020-7-20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偷面包的穷人而言,真的需要给一些改正的机会。
发表于 2020-7-20 17:2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也要可怜警察,他们也想办大案办要案,可是不敢办呀,只会抓几个完成指标

发表于 2020-7-20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他这个属于多次盗窃,虽然金额不大,但是按法律来说是应该以盗窃罪论处的。

2021年优秀网友 2017年优秀网友

 楼主| 发表于 2020-7-20 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20-7-20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事令人非常难受,不说什么了。

发表于 2020-7-20 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car 发表于 2020-7-20 17: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 ...

       按照司法解释,“多次盗窃”是指每次盗窃的金额都在一千元以上。

发表于 2020-7-20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和谐法治 发表于 2020-7-20 15:36
对底层弱者的穷困之错,法律要有起码的宽容

      这个偷盒饭吃的大学生按照《刑法》相关规定本来就不构成犯罪,何来宽容一说?

发表于 2020-7-21 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在拿你 发表于 2020-7-20 21:38
按照司法解释,“多次盗窃”是指每次盗窃的金额都在一千元以上。

哪里的司法解释,发出来看看,我在网上搜到的,只说一年内超过3次就算多次盗窃,不管金额。

发表于 2020-7-21 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在拿你 发表于 2020-7-20 21:42
这个偷盒饭吃的大学生按照《刑法》相关规定本来就不构成犯罪,何来宽容一说?

多次盗窃当然构成犯罪,而且这个人并不是因为没钱吃不起饭,而是手欠,昨天看到的审讯结果,说他之前也被人偷过外卖,所以偷人家的报复。这个人在上班,是有工资的,不存在没钱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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