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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声回应] 我在分众传媒工作八年多,辞退我给了一元钱赔偿合法吗?[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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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3 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年新冠病毒疫情肆虐,很多企业运作艰难。我所在的分众传媒公司也大量裁员,我也纳入裁员的对象。偏偏在这个节骨眼上,我在电梯里上画的过程中,不小心广告框子碰伤了旁边其它公司的两台数码液晶屏幕(刚刚新装不久的液晶显示屏)。
事后两三天,我积极参与赔偿。可是在龙泉驿大面派出所调解的时候,本来千儿八百一台成本的数码液晶屏广告显示屏对方居然开价到了8000元一台,更可气的是,一台不是我损坏的也算到我头上,三台要我赔24000元,我觉得就是敲诈呀。当时我们工程部参与的主管和公司开发都在场,他们都觉得要价太离谱没有达成和解。
事后,对方公司说走法律途径。我当时还天真地想,我们公司的员工受到对方公司不公平敲诈了,相信分众传媒一定会为我讨一个公道,该我负责的我负责,该赔偿的我赔偿,但是要公平合理吧!
可是戏剧的是,我们工程部主管后来告知我,我们公司是上市公司,打官司影响不好,最好私了。我们公司与对方讲到一台赔偿6500元,更让我大跌眼镜的是,对方公司敲诈我那一台我们公司也认了,三台赔偿就是19500元。当时我就给领导说,这19500元我也认了,我赔!当时我是这么想的,公司裁员我应该能赔我几万,除去这赔偿我至少还有赚吧!
可是我们领导说,我认赔公司也不让我插手了,公司出面去赔偿。这个过程我作为当事人全程没有参与和见证。
事后,公司人事部通知辞退我,说我给公司造成了不良影响和巨大损失,不能获得赔偿。我说我工作快九年了没有休过一次年假,年假总得算点给我吧!当时人事部说算一年,后来我再去求证对方改口说没有年假加班补偿。
如今我失业在家已经一个月了,每次想到这件事情都特别窝心!
我想问,公司处理这件事情不让我插手对吗?事后,它以此理由不赔偿我站得住脚吗?还有就是我的年假补偿!
希望得到成都市武侯区劳动部门的回复和帮助,期盼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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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武侯区人社局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 于8月6日回复,内容见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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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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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4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编于8月4日已将此事转交武侯区人社局

 楼主| 发表于 2020-8-6 07:44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望江街道办事处再次致电给我,他们的工作态度非常让感动和满意,特别致谢。
电话里工作人员说他们找了分众传媒公司,他们拿出了当初我签的协议,说我按了手印认可了他们所谓的那些条件。工作人员也说,公司不接受他们的调节,那些签的协议也对我申请仲裁不利。
当然,分众传媒公司不接受调节早在我意料之中的事情,我也还清楚,即使申请劳动仲裁,分众传媒公司也拒不和解。那么大的公司,那么有实力的公司,上市公司啊!公司里都有专业的律师团队,我肯定知道分众传媒公司对我处理都是做了风险评估的。
我更知道,一个小小的打工者面对这样有实力的公司想维权,的确是以卵击石啊!我都问自己要坚持吗?我的时间允许吗?我的精力允许吗?更重要的是,仲裁不成,后续打官司还要请律师还要花钱,我能承受吗?
我清楚这样的维权时间是拖得很长的,我需要的是恒心和毅力。其实想想,这需要一份平和的心态,把维权当做玩吧,只要自己争取了就觉得问心无愧,无论输赢!
这里我要说说为什么当初我要干脆地签分众传媒公司给我的解聘协议,而且说实话,这个协议我真的瞅了瞅都没有仔细看,反正我明白一点,公司单方面拟好的协议只能对我不利。
当初签这个协议我是有顾虑的,因为我不懂劳动法,听说办失业金要经过公司才行,我怕公司以此再为难我,赔偿金没有拿到,我还指望领点失业金过日子吧!所以,我只能“痛快”地签了。
不过我想说明的是,即使我签了协议,如果公司存在违法行为,律法就能因为我的认可而认可吗?我想应该不会吧?
还有补充一点是,公司提到依据《员工守则》某某条处分。天地良心,分众传媒工作这么多年,我压根就没有看到过《员工守则》。第一次看到就是人事部辞退我找我谈话的时候,她坐在我对面把它扬了扬。我想,你去采访被分众传媒裁员出来了的任何同事,就是工作了十年八年的,问他们见过分众传媒的《员工守则》没有,他们肯定说没有见过。
作为分众传媒的一名老员工都没有见过《员工守则》,对于里面的规章制度,我肯定也一无所知了。所以至今分众传媒提出以《员工守则》某某条处理我,我都一头雾水。




发表于 2020-8-6 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草池叶华君: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交由相关科室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所反映分众传媒将您辞退不支付任何赔偿的问题,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一条“对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事项或者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或者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的程序办理”之规定,我局建议您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武侯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武科西五路360号二栋三单元314;电话:85068373)   因您未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故以回件方式告知您,请您及时与我局联系。    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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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8-6 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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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的确是想着郁闷!想想自己活了几十年了,在劳动法方面的确是盲知。今晚和一个律师同学电话里聊到维权这事情,我说了在公司签字的事情。他说我就签收解聘合同通知书就行了,说我为什么还要签了一个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书。我说我当时不了解失业金怎么办啊,不签怕公司为难我办不下来啊!
当我读到《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的第六条时,我的同学叹气了:公司不是把你装进去了吗?你签字按手印自愿放弃了追究的所有权益。我的心瞬间就冰冷起来。就联想到当时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望江街道办事处电话里说的,联系分众传媒公司协调的时候对方底气十足,说我给他们签了协议,现在我就想公司的底气就是源于第六条了。
一个弱势全体维权原来不是那么简单,那么大一个公司处理事情,肯定不会存在漏洞可挖了。想不到我维权的第一步出路就给我堵死了。
对于这件事情,下一步我再咨询其它律师或直接到劳动部门走一趟看看,的确太不甘心。
再次非常感谢麻辣社区给了一个普通老百姓有冤可诉的平台,有了微弱呐喊的机会。


 楼主| 发表于 2020-8-8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浪微博显示分众传媒江南春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1281万粉丝,我发的私信和留评也许很难看到,不过我坚持每天都发发,只是动动手指的事用一种平和的心态维权吧! 091245pf7uaitvijidu8ov.jpg 091257n8avflk9jllooria.jpg

 楼主| 发表于 2020-8-3 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我事情发生第三天发给我们公司开发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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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图片20200803194532.jpg

 楼主| 发表于 2020-8-3 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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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8-3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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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8-4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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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分众传媒公司你不想把事情闹大,你出面赔了。明明你的员工我碰到了两个液晶屏,第三个液晶屏的损坏对方公司拿不出证据只是做的推断,你分众传媒公司也认了。你分众传媒公司认了也就大度点,为什么要把第三台扣在一个弱势员工我的身上。分众传媒公司,你的员工出了事情不是说逃避责任不认账,你公司的员工作中出了事情,难道就是员工一个人扛吗?其实这19500元我也愿意扛,可是你分众传媒公司不给我机会。为什么呢?因为你借此开除我一分钱不赔我,这样我其实也是扛下了所有赔偿,另外你分众传媒公司扣除了这笔赔偿还要赚一笔赔偿我的钱两万多吧!

 楼主| 发表于 2020-8-4 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到底赔偿了对方多少钱也只是听分众传媒公司说,整个过程我都不知道。姑且就是那么多吧!我也不太懂劳动法,只希望劳动部门做一个中间人评判一下。如果公司的处理合情合理合法,我也就认了,我都心结也就解开了。

发表于 2020-8-4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或与望江路街道总工会联系,028-85254916

发表于 2020-8-4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wjljdzgh 发表于 2020-8-4 14:02
您好,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或与望江路街道总工会联系,028-85254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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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8-4 18: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非常感谢编辑,昨晚的帖子今天就及时提交了。真的谢谢!
还应该致谢的是望江路街道总工会的工作人员热情与我取得了联系,两次打电话给我交流,非常的有亲和力。工作人员说已经与分众传媒公司的领导联系了,只是不晓得什么态度。我说分众传媒那么大的一个公司未必理睬一个工会。工作人员建议说如果真的那样就找武侯区劳动部门,毕竟那是一个执法机构,力度比工会强多了。
其实今天武侯劳动局也发了信息让我们留电话号码联系,只是我还不是太懂麻辣社区页面的操作竟然没有看到,后来晚点才看到,我也将自己的电话号码发给劳动局了,目前劳动局还没有联系我。
我想说的是,一个劳动者的要求很低很低,如果自己的劳动权益受到了侵犯不是太严重,他也不愿意去走维权的路。因为维权对于一个打工者来说,耗不起时间和精力,更别说金钱了。
后面有什么后续情况我会在帖子后面留评跟进,谢谢!

 楼主| 发表于 2020-8-5 02:05 | 显示全部楼层
分众传媒公司在解除我劳动合同通知书上有这么一句话:
损坏某某公司设备3台,造成严重损失。从字面上理解,这三台和严重损失存在着因果关系。
其实其中一台损坏的设备就是对方公司讹诈了分众传媒公司,对方公司拿不出证据,分众传媒公司更不可能有证据在手了。既然不是损坏三台,后面的严重损失的定义是不是打折扣了。
所以我认为,分众传媒公司以我损坏三台设备造成严重损失的定义是站不住脚的,既然站不住脚,那么分众传媒公司开除我提出的这个理由也是站不住脚的,既然站不住脚,本人认为分众传媒公司单方面以此理由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就是违法的。法治社会,我相信公平和正义!


发表于 2020-8-7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才看到这个帖子特别不好受,我想全兄弟打消这个喂权的念头吧!那么大个公司就是一个集团,你力量很弱。胳膊拗不过打腿的。我当初离开的时候就是见好就收,什么2倍赔偿啊,什么年加补偿啊都别想。能走脱就好。不然公司给多加楼,把上班路线给你掉很远,每期的照片一个点点都不合格,都让你重新去跑路照,公司对付我们的办法太多,到时候弄得自己干不下去走一分钱都还拿不到。这样走了能拿点我觉得很不错了。
为兄弟不值呀,在分众辛辛苦苦干了那么多年,走的时候配了一块钱,想着我就心酸的想落泪。可是有啥办法呢?你出了事情对方公司敲诈你,分众公司也不为你讨公到,反而接机把你干掉了。所有的一切都让兄弟买蛋了。真的不值得不值得。哎!






发表于 2020-8-7 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直敬佩兄弟是一个有才华的人,你比我们强多了,看你这个帖子写的真好,加油!

发表于 2020-11-3 06:3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通篇文章看得出你是一个本份老实好的弱势群体,当下越强越受欺,何况就如你讲的,分众早就为离职员工设计好了条条框框,辞退你计划内的,工作失误只是推动力而已,合同条款是合法圈套,你无力挣脱的,除非你有相关关系可以取得合同外的补偿,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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