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清”先生:
你于2020年7月12日来信反映:“李洪清、陆成凤夫妻二人于2010年9月30日在自家土地里采收豆子时被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黑熊致重伤,夫妻二人因此丧失了劳动和生活能力并于2015年被鉴定为二级伤残。现请求雅安市参照江油市处理黑熊咬人问题方式解决其夫妻二人被黑熊咬伤致残经济补偿问题”的信访件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人员认真办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条规定:“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应当采取防范措施。因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补偿要求。经调查属实并确实需要补偿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给予补偿。”截止目前,四川省尚未制定关于陆生野生动物伤害的相关补偿政策,导致我县无政策依据落实你户补偿要求。
2010年9月30日你夫妻二人被黑熊抓伤后,经四川精心司法鉴定所法医临床医学鉴定:陆成凤为肆级伤残、李洪清为叁级伤残。由于我省并未出台相关补偿政策,县人民政府非常关心你户的生产生活和医疗救助问题,协调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通过各种政策渠道解决你家中实际困难,用尽用足各种救助政策,积极为你户提供医疗救助、困难救助、医疗补偿等帮助,及时解决你户存在的医疗、生活困难。截止目前,经统计,相关部门已解决你户治疗费用20余万元、落实信访救助金4.2万元、司法救助金10万元,2011年7月起唐家镇人民政府还将你夫妻二人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据不完全统计,我县从2010年10月起先后共救助你户医药费及各类救助金共计43万余元,基本解决了你夫妻二人的生活困难问题。
你在来信中请求雅安市参照江油市的方式解决黑熊袭击致残赔偿一事,经与江油市林业局联系,获悉:江油市黑熊伤人事件发生后,当地政府通过与受害者家属协商的方式,向3名遇难村民的家属分别支付一次性补偿金29万元。无具体政策及参照依据。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争取早日制定相关补偿办法。同时,我县将继续在政策范围内给予你夫妻关心和帮助。
如你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及时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4222671。
汉源县林业局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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