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网友“蚕宝宝在达州圈发布的反映达州市中心医院“急诊收费窗口变吸血窗口!达州市中心医院住院部请给我个说法”的帖子,我委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科室成立专项调查组对反映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并借此机会向网友“蚕宝宝”就医体验不佳深表歉意。
2020年9月2日凌晨,中心医院收费人员王某某在住院部收费室急诊科夜间收费窗口上班。监控录像显示,潘某某与其母亲在凌晨3点21分到急诊科夜间收费窗口缴费,收费人员王某某接过潘某某递交的交款凭条及现金850元,验钞后放入抽屉中,随后将发票盖章后和缴费单一起递给潘某某。凌晨3点23分,潘某某接过相关票据匆匆离开收费窗口。9月8日,潘某某通过一定渠道向医院反映王某某多收其765.40元的情况后,医院财务部负责人及收费人员王某某多次通过当面或电话向当事人解释并道歉,同时收费人员王某某表示愿意适当承担潘某某的交通、误餐等费用。由于与潘某某所期望的“精神赔偿”金额有较大的出入,收费人员王某某与潘某某未能达成和解。
收费人员王某某在接受医院调查组调查时陈述,他在查看收费系统缴费金额时,误将收费金额84.60元看成了846元。调查组通过调取收费人员王某某9月2日门诊缴费发票存根联,发票编号为19274969号的票据显示西药费15.60元(缴费时间3点22分38秒)、发票编号为19274970号的票据显示治疗费61元(缴费时间3点22分38秒)、发票编号为19274971号的票据显示治疗费8元(缴费时间3点22分38秒),后3张发票系患者在凌晨3点22分同时缴费,金额合计84.60元。
鉴于医院收费人员王某某当天晚上多收取当事人潘某某765.40元情况属实,收费人员王某某在工作中没有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对事情的发生负有过错责任。经医院研究决定作出如下处理:
1.责成收费人员王某某向患者及患者家属赔礼道歉,退还多收取费用765.40元,同时支付合理的车费、误餐费等。
2.对收费人员王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据《达州市中心医院挂号收费科工作人员责任追究制》相关规定,对王某某进行顶格经济处罚200元。
我委将以严肃处理网友“蚕宝宝”投诉事件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医院收费人员的教育管理,加强对医院收费制度执行情况的常态监督检查,不断提升收费服务质量,为广大人民群众全周期生命健康提供优良服务。
达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