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晚22点左右,我因朋友聚会喝了几杯酒,(绝对没喝多)就想着不能开车,而且当时也没下雨了,就骑了一辆青橘电单车往家走,走到新城一路《天誉.原著》售房部门口时老远是看见一排反光锥筒把行车到和非机动车道隔离开来的,但我还是走的靠右侧,因为今晚下雨的原因灯光和视线都不是很好,一直走到第一个锥型筒面前时才突然发现它还横着连了一根警示带,我一个急刹车人和车子随后应声倒地,一阵钻心的痛楚袭遍全身。可能在地上倒了有一分钟左右,忍着痛站起身来,然后把共享单车推到他们售房部门口,才发现有一个保安一直站在路边看着我的。
然后我就拨打了110,110接警后交警四大队的同志出的现场,并对我进行了酒精测试,测试仪显示值为:19.05,我也不知道是算酒后驾驶,还是醉驾需要交警评判。但是我看显示器是绿色的,所以应该没有吧……
我的膝盖被摔伤了,小腿也被擦破了,我叫保安通知他们领导,这个保安一直推脱,直接告诉我明天再来!这是最让我气愤的,就算是在大马路上看见一个素不相识的人摔倒了我相信大家也会伸手去帮忙扶一把吧?何况你还在这里上班!后来我通过其它渠道联系到他们项目营销负责人“王总”,这个王总居然没有第一时间询问我伤情,而是叫我把电话拿给保安,这是让我气愤的第二点;后面交警出现场走后这个保安给我说,这个王总居然还怪他把电话告诉我了,他的电话也确实不是这个保安告诉我的,甚至有可能这个保安都不会知道他的电话,但是他这样的态度也是让我感觉气愤的第三点。
以上是事情经过。
然后我有问题咨询相关单位
一:天誉.原著这个项目占用非机动车道方便自己的客户停车是否给交警或者道路部门申请过?
二:请问这样画地为牢,把一条快车道上的非机动车道以反光锥形桶分割的形式占为己有是否合法?
三:新城一路和金融大道交汇处的鸿通售房部,天誉售房部,恒大售房部都是这样的拦路为己用,而且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特别是鸿通售房部拦路更过分,我好几次开车从金融大道右转都差点撞上它设置的锥形桶。
这么明目张胆的违法行为,这么长时间的违法行为为什么没有相关只能部门主动介入处理?难道真的是不知道???没看见???
以上两个问题请相关交警或者其它相关部门给于解答,我这个年龄还经得起摔几下,如果换做一个老年人,换做一个小朋友被这样拦路的东西摔倒了,造成的后果是否会更严重?如果造成的后果严重了谁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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