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因为申请政府相关补助,需要人民医院出具一份病情证明。电话咨询后,觉得很简单,直接带上之前医院开具的报告单,找到值班医生咨询。
我:最近申请政府补助,需要开具一份病情诊断证明,2018年在这里做过核磁共振,这是之前检查报告。
医生:你这个开不了。需要患者本人,带上本人身份证,来医院检查了才能出证明,你现在拿一张纸来,我怎么知道是不是真的?
我:这个是你们医院出的报告,报告单有编号,医院里应该有底可以查询到。
医生:这个必须本人带身份证来检查后,才能开证明。
我:现在病人因为双腿股骨头坏死,行走困难,在60公里乡下老家,怎么来?是不是我租个车,然后再抬到医院检查?这个是股骨头坏死,只会越来越严重,而且这个病没有药物可以治疗,只能做手术,费用10万左右。但经济困难一直没有做手术。你说来检查,做一次核磁共振700多(不能行走,估计班车用不会拉也不顺路,租车往返怎么也得500-600),这个补助可能就3-500,你让老人来医院检查?亏钱去申请补助?
医生:不用做核磁共振,做CT 100多就可以。如果实在不方便来,可以让大队开个证明,不然我怎么知道有没有做过手术治疗好了?
我:你让大队开证明?大队怎么去开?他们怎么知道有没有做过手术?他们也不是专业的医生。
医生:可以让他们大队的人看看有没有刀口(股骨头坏死,做手术刀口在大腿根部,要检查需要脱了裤子,大队长是女的)
我继续怼了几句,医生生气走开了,估计是第一次遇到敢大声质疑的人。旁边的老人家都劝我找人办事,态度要好一点……
一个政府补助估计不到500元,让70岁老人重新来检查,花费1000多,怎么算怎么都亏本。但没办法呀。只能打电话问大队能不能开一个证明,他们说这个证明大队也开不了,你动没有动手术大队怎么知道?这是医生的事(之前补办结婚证,民政部门让大队开证明,证明我结婚证丢失了,需要补办,大队也没有开:结婚证在你手上,我怎么知道你结婚证丢没有丢?还闹到镇长那边去才解决,现在又需要开类似证明,心累)
现在我有点不明白了:
1,申请补助,必须证明你是因病致贫,这样才符合条件,需要医院证明。需要开到证明,又必须本人来重新检查这个病还存在。但本人来重新检查光车费就500+,还不说检查费等其它开支,补助估计就3-500,明显亏本。股骨头坏死没办法治疗,只能越来越严重,不是头疼感冒可以治疗好,那还有没有检查必要?
2,需要大队证明你没有去做手术,但大队不知道你有没有做过手术,拒绝开这个证明怎么办?
3,假设花了10多万做了手术,这样就不用大队开证明了,而且更有理由申请补助(因病致贫)。那就需要开一个已经动手术的证明,现在没人民医院什么事了,是不是又得去相关医院开动手术的证明?关键是没有做过手术,我找谁开证明?又怎么办?
男子瘫痪卧床多年,换残疾证被要求本人到场 残联:自己想办法!老人突然病重,救命钱取不出来,银行要求本人到场!……曾经,这些都是新闻中才有的事,今天我遇到了!(配图最后2张是当年老人做检查的时候拍的,厕所不能进轮椅现在医院还没有整改)
兜一大圈,发现只有来人民医院重新检查,才是唯一选择。但来检查,明显得不偿失!国家富强了,有相关补助政策,我们家刚好又符合这个条件,现在却卡在证明这上面了。人民医院,麻烦你告诉我到底要不要申请这个补助?
(是否符合申领条件,这个有相关部门审核,个别喷子就不用操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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