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中信访:是谁在逼良为“娼”(无序越级上访)
我厂因巴府信发【2006】26号文件处理意见第七条未得到落实,逼迫于2007年1月22日向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维权诉讼。在法院审理中发现,巴中市通达农牧产品开发公司(全民所有制国营企业),将价值千余万元的28.5亩土地及地上构建物成套的机械设备,仅以320万元(含土地出让金在内)违法暗箱转让给巴中市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可法院在判决中只字不提,以诉讼时效为由驳回诉讼请求。为此,2007年7月22日至2008年8月3日通过邮递快件,挂号,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反映:官商勾结违法侵吞国有资产给我厂造成损失,请求协调解决的信件多达百余封次无果。
2008年9月14日,我只好由真正的信访变为走访,至今数十次到市信访局重访。
期间市委,政府姚秘书长,管严政委,李市长,唐豹常委,邹市长(据说已被双规),魏市长,明亮部长等众多主要领导在信访接待日作出指示,要求实事求是限时办结。在一次联席会上,信访局罗之琼秘书长强硬强调;以前处理不及时就算了,从现在起必须遵领导意见,实事求是及时处理,对不作为乱作为刁难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处理!可案件交到具体单位及承办人处,却变成了今天学习,明天开会,后天出差,外天接领导,再外天陪领导,再再.....下乡检查,外出调研,主要领导考察,分管领导升迁,经办人休假。等等不胜枚举的理由让我一周等去,一月拖去,半年耗去,一年余两月后的今天仍音讯杳无。
455个日日夜夜的等待煎熬,事件原委,个别领导的诡辩推诿历历在目。
始终让我无法明白的是;既然通达公司违法转让国有资产集体受贿高达数十万元,已被检察机关依法逮捕并判刑了,流失的国有资产(28.5亩土地)为何不能及时收回依法拍卖?难道市委政府倡导的“三问原则”,接访日上领导的讲话指示真的只是个别官员心照不宣的“台上语”??
更让我难以明白的是;人民政府复核复查委员会居然不遵循《信访条例》按时结论(从受理至今整整7个多月了),过中缘由何在?是谁在与政府的“限时办结制”叫板?是谁在公然藐视市委政府倡导的“三问原则”?这种行为究竟是一种什么行为?该不该依法问责?
难道真如民间街坊所言;国有资产流失的巨额利益仍在腐蚀案件的操盘手和幕后操控手(保护伞),不铲除腐败链条,你的信访路将是一条不归路----信访——走访——数十次重访——缠访——无序越级上访——强制到公安局看守所——信访终结!!
尊敬的李书记:何正主任:罗之琼局长:我想做良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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