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住建局:忽悠巡视组,典型“两面人”!
国家纪委监委、四川省纪委、乐山市纪委: 各级纪委监委领导,乐山市民徐守荣怀着绝望而悲愤的心情,向你们实名举报乐山市住建局糊弄四川省委第十二轮巡视组,履职不力,长期与开发商相互勾结,坑害购房人合法权益的违法事实。 事实经过:2006年,我举债买下乐山市中区金水湾路889号88幢一套两户型的连体别墅。2015年上半年,别墅出现墙体裂缝、渗水、地基沉降、柱头断裂。从那一刻开始,我首先将开发商告上法庭,法院以莫名的理由剥夺我的维权权利。后来,我又多次向乐山市住建局反映自己存在的安全隐患,最后前往北京市、四川省上访,多方维权无果!至今维权5年之久! 2017年6月,乐山市住建局委托“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对我的危房做出鉴定结论:施工图与设计图不一致;房屋建筑布置与结构布置多处与竣工图不致;横墙地梁不满足要求;门洞上方无过梁,不能满足丙类抗震要求……。
鉴定结论表明:开发商偷工减料、乐山市住建局及五大责任主体在出具《竣工验收报告》时造假、放水,是导致这一事件的根本原因。
省委巡视组高度重视,乐山住建局“担保”善后 2020年6月,四川省第十二轮省委巡视组进驻乐山期间,我将自己的不幸遭遇反映给省委巡视组,引起省委巡视组高度重视。省委巡视组责成乐山市住建局委妥善解决此事。为此,迫于巡视组的压力,在乐山市住建局强势介入下,市住建局、开发商与徐守荣三方座谈,最终形成“回购协议”。
回购协议载明:甲方(开发商)按评估价值对乙方(徐守荣)的危房别墅进行现金回购;甲、乙双方共同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危房别墅按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双方共同委托的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价格提出异议;市住建局负责督导双方依法履行本协议权利义务,确保乙方按时一次性收到全部款项。 回购协议达成后,乐山市住建局三番五次催促我在省委巡视组督导材料上签字,便于自己“交差”。
评估报告出炉 乐山市住建局“反水” 2020年11月10日,评估机构作出评估报告。期间,开发商以评估价格不合理为由,拒不支付评估费用,乐山市住建局未按“回购协议”约定积极介入,责成开发商依法履约。乐山市住建局在回购协议中的“担保”责任——“在评估报告出具三个月以内,确保乙方按时一次性收到全部款项”也成为一纸空文! 2021年2月2日上午,乐山市住建局再次召集市质监站、乐山市信访局、市司法局、开发商等部门与业主座谈。最终,乐山市住建局杜驰做出表态:开发商认为评估价格太高,(开发商不认可评估报告,却又不在法定时限内对评估报告提出申诉),是住建局不能“如约担保”的根本原因,建议业主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其实,开发商心知肚明:旧公司早已注销,其名下的所有财富早已转移,走法律途径拿他没办法——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 为了依法维权,我还三番五次向分管住建局的陈长明副市长求助,陈长明对该事件来龙去脉也一清二楚。 请问陈长明副市长、杜驰局长:如果我与开发商能谈拢,我还会长达5年维权无门?难道乐山市住建局盖了公章的“回购协议”岂是儿戏?开发商如此蔑视法律、藐视监管的底气何来?乐山市住建局除了扮演“调解人”的角色,你们监管缺位,导致商品房五大责任主体违法出具《竣工验收报告》,你们能逃脱责任吗?
敷衍应付省委巡视 恳请纪委监委介入彻查 乐山市住建局公然糊弄省委巡视组,也一再就善后进展对分管副市长陈长明进行瞒报、误导,出尔反尔,背信弃义,置群众利益于不顾。这种甘愿被商人围猎,甘做商人傀儡的行径,严重败坏政府机关形象!乐山市住建局主要领导理想信念缺失,忘记初心使命,敷衍应付省委巡视组,是典型的“两面人”!恳请各级纪委监委介入彻查: 1、乐山市住建局及乐山市质监站主要领导与“四川金天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天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2、追究商品房五大责任主体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出具虚假《竣工验收报告》存在的舞弊、造假责任。 3、确保徐守荣按“回购协议”所列条款依法维权。 维权人:徐守荣 电话:13908133306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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