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点半”问题,确实困扰着中青年上班族,大有“人到中年万事忙”的痛点:父母养育了自己,培养自己上了学,现在又拖着老人照料第三代,于心不忍是可以理解的。我也曾经背井离乡进城带孙子,心里却又牵挂着老家的老母亲,她也是付出一生辛劳带大了我呀?无奈哟,姑且以“老竿扶新枝”自己说服自己了。
不去帮助儿女扶助新枝?儿女只有让一个辞职去照料了。而今找一份工作难不难?不言自明,何况都干了十几年了……我附带说明一点,我这位“新枝”的父母也是乡镇学校的老师。
2、是否改变“三点半”放学为与机关单位同步?这个倒是可以商榷。据说,儿童放学晚了,在校时间长了,会不利于健康,或不利于自主发展云云。所以,有了“延时辅导”等措施,于是乎就派生出一个“延时辅导费”,让家长出钱!这就似乎变着法子“乱”收费了。起码有嫌疑!何不直接讲教育工作者纳入参公管理系列,与国家公务员一视同仁,一体执行各种管理与落实福利?
3、至于提出“孩子伙食、学习及其医疗费用,都打入国家财政开支,”无疑这是一个美好的憧憬,可是,当下国家要办的大事不仅教育一项,恐怕暂时还不可行。而且,就算义务教育段国家大包揽下,以后非义务教育段和择业、婚配开支,谁承担?
4、“三点半”问题的“原罪”出自何处?怎么一些人老借题发挥,一竹竿打击一槽人,去攻击、鞭挞,乃至谩骂教师群体呢?教师也是劳动人民序列,何必以点带面地污名化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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