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5012|评论: 59

[群众呼声] 城管暴力执法何时休?[已回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4-18 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4月3日下午,本人在1227广场红光路逛街,误把新买的摩托车停在了禁止停车的地方,东南城管在发现我摩托车违停后把我车辆进行了收缴扣押。在收缴过程中,几个人直接抬起我的新车直接往他们的执法车上“甩”,并且在运输过程中没有放我摩托车的脚架,也没有进行有效的固定。当场造成了我的新车漆面刮花,反光条磨损!




该车是我刚从成都花了两万多才买回来的标志摩托车,是我,一个公民的合法私人财产!
我承认当时没有把车停在该停的地方,城管罚、扣,都应该,叫我缴纳的150块拖车费我也一定缴纳。但是,在扣押的过程中纯粹暴力执法,完全把公民的私人财产没当回事!
请城管的领导出来说句话。看看我这车的维修,折旧咋个说?同时,也请领导们规范一下你们的执法过程,不要让下个你们扣押的车辆再像我一样的“受伤”!
121815tdsd8mgg02zmgg2j.jpg
121814ej5xn5w4gwgttwnw.jpg
121814ddvb4yjizijveudq.jpg
121813zhllnollnlyfllfh.jpg
121813k7oop76oacoho7oo.jpg
121813b0mo8x1vrbn01qf1.jpg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12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21-4-19 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编已将此事转交顺庆区当地

发表于 2021-4-18 16:0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摩托车太长,他们的翻斗车太短了。
不过这种粗暴的方式确实不对,不能得理不让人。
乱停乱放和粗暴搬运是两码事,两件事应该不能成为构成因果关系的理由。

发表于 2021-4-18 20:3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2022年优秀网友 2014年度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21-4-18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1-4-19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要喊他们赔钱
发表于 2021-4-19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执法没错。私人物品不得无故损坏呀。应该找他们要个说法

发表于 2021-4-19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下城管遇到麻烦了

发表于 2021-4-19 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去法院起诉,打官司。但是你要有证据证明是城管给损坏了的,就怕城管不认账。
发表于 2021-4-19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到底停哪儿了嘛??1227很多共享电单车停车区域,应该都可以停摩托。

 楼主| 发表于 2021-4-19 15: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岁月如歌否 发表于 2021-4-19 14:34
楼主以后的摩托违停,城管还需准备专用东西为你伺候,那执法成本也太高了。顺庆闹市区的违停太多,与城管的 ...

请你也看清楚我的帖子内容再来批评我嘛。
第一,我承认当时违停了,也愿意缴纳罚款。
第二,我只是要求城管在扣押车辆的时候文明执法,并不是软弱执法。我摩托车本来就有脚架,他们在拖车的时候只需要把脚架撑起来一下,顶多几秒钟时间,就完全可以避免我车辆的损坏。没有必要直接扔车上拉起走嘛。
难道说我违停了,除了缴纳罚款还应该承担自己车辆在执法过程中造成的损坏吗?

发表于 2021-4-19 15:3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1-4-19 16:1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1-4-19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我们都麻木了 能维权的基本上都没有
发表于 2021-4-19 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一码事归一码事

发表于 2021-4-19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能是你车没上牌,直接开不了罚单吧?但是损坏了该赔偿就必须要赔偿,保存好证据和照片。

发表于 2021-4-19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明明他们就是一伙什么人来着,让他来执法,会不会玷污了法,

发表于 2021-4-20 07:54 | 显示全部楼层
太粗暴了

发表于 2021-4-20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车主缴纳违停罚款,城管赔修车钱

发表于 2021-4-22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想文明执法,首先文明做人!你选择违法,就要承担违法带来的一切后果。你是成年人,难道不知道做错事就要接受“惩罚”!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