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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致眉山市委、市政府:关于要求四川幸和物业从万霖钱丰小区退场的诉求书[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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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25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眉山市委、市政府领导:

     2021年6月10日,万霖钱丰小区业委会发布公开招标选聘物业的公告,6月22日,业委会小区内张贴公告告知中标物业为四川幸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幸和物业),于6月20日与幸和物业签订合同。在看了公布的合同条款后,小区很多业主认为业委会选聘新物业存在违规行为,无视业主利益,明确表示不认可业委会的选择,拒绝幸和物业进入小区,小区业主志愿者为此咨询街道办后经1030户业主签名(街道办保存有复印件)提议,请求街道办介入召开业主大会,罢免业委会成员、解聘幸和物业。

     但是,7月5日,幸和物业无视房管局物业科“老物业不退场,新物业不进场”的约谈要求,强行进驻小区,引发业主聚集,并发生冲突。当天大石桥街道办组织召开业主代表会听取业主诉求,物业科、街道办给业主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小区业主志愿者按指导意见将1030户业主签名表交由业委会核实,后因业委会称签名存在不属实的情况,街道办又安排网格员搜集签名业主房产证、拨打预留电话再次进行核实,核实后认定业主签名满足召开业主大会的条件,8月初,街道办又再次征集业主的意见调查用作召开业主大会。从8月15日意见征集结束到现在,未见街道办、社区有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的消息。

      业主大会迟迟不能召开,业主们对街道办的处理态度也表示质疑,认为街道办不积极作为,帮忙解决业主的问题、小区的乱象,业主们迫切需要召开业主大会解决问题,但街道办却没有当初成立业委会的积极性,业主代表、志愿者反复奔走于街道办,但不知是事难办还是事麻烦,进度一直很缓慢。而面对两家物业公司共事的局面,很多业主基于以下四点原因,纷纷表示要求幸和物业退场。

      1、业主认为业委会选举有虚假嫌疑,存在违规收费行为,拒绝承认业委会。 2020年12月,在大石桥街道办、社区的指导下,万霖钱丰成立了业委会,有知情业主称当时选举实行的是随主流投票,很多业主没有参加,甚至怀疑自己“被投票”,但相关选举资料又无从查询。而且网络查询到业委会成员杨刚(名下有物业公司)与原天富法人李云辉存在股权变更的行为,按规定应该不能在业委会任职。
同时,在小区并未自治、未告知全体业主、更未选聘新物业的的情况下,2021年 5月31日,业委会就开始以业务会的名义收取业主物业费,不少业主认为业委会是违规操作,且收取资金的管理、流向无从监管。

      2、业委会选聘幸和物业、与幸和物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违规。业委会在新聘物业时,未广泛告知业主相关信息(招标要求、定价标准、中标物业企业信息等),未召开业主大会进行表决,违反相关规定,侵犯了业主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业主不认可业委会的选择;业委会在2021年6月22日张贴了幸和物业中标的公告,在向业主公示中标结果前,已于6月20日与幸和物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成了先签合同,再公布中标结果。

      3、幸和物业信用等级分低、无服务经验,后续无保障。据网络查询,幸和物业成立于2020年10月,无任何小区服务经验,信用分只有54分,按规定属于面临被主管部门惩戒的企业,而且目前其位于栖云路的注册地已变成宏远上铖超市。
同时,幸和物业的管理、工作人员全是原天富法人李云辉管理下的工作人员转过去的,没有自己的管理团队、工作人员,完全可以说是“皮包公司”,这些人员以前一直都与业主闹矛盾,不具备为小区提供优质服务的条件。而且,有业主了解到幸和物业的法人也是原天富物业的工作人员。

      4、幸和物业为收取物业费,决定“朝令夕改”,诚信难保证。在业主上交的房产证复印件满足召开业主大会条件后,8月1日,幸和物业发布物业费下调公告,决定物业费暂下调至1.2元/平米·月。8月6日,幸和物业又再次发布物业费下调公告,决定物业费(2021.7.1-2022.6.30)下调至1.2元/平米·月。而幸和物业与业委会签订的收费标准是1.5元/平米(很多业主不认可此收费标准),为了收物业费可以6天调两次,“自改”合同,这样的物业公司是真为了业主,还是想收物业费不言而喻。

      两家物业公司共事,确实给小区带来很多隐患,小区业主也曾向街道办、物业科递交材料申请在业主大会未召开前,按物业科的约谈意见,考虑广大业主的意见,让幸和物业先退场,但一直没有下文。而派出所多次出警小区,也是因业主与业委会、幸和物业之间发生冲突,小区目前是业委会承认幸和物业,但业主既不承认业委会,也不承认幸和物业。

     恳请政府领导充分考虑广大业主的意愿(支持召开业主大会、罢免业委会成员、解聘幸和物业的1030户业主的签名及房产证复印件可作为佐证材料),在小区业主大会未召开前,暂留前期物业公司天富物业为小区业主服务,勒令四川省幸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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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1 17:49 | 显示全部楼层
2021年6月20日以来,万霖钱丰小区业主陆续反映业委会未经授权且未召开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要求召开业主大会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我街道高度重视小区业主反映的情况,多次牵头组织市住建局房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社区干部及部分反映人会商解决。为解决业主反映的问题,确保小区安全稳定,大石桥街道办事处立即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6月24日,我街道召集市房地产服务中心、文安东路社区、万霖钱丰业委会、部分业主就选聘物业公司问题召开协调会,明确业主应按照规定由20%业主提请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就重新选聘物业公司等事项进行表决。
(二)6月28日,办事处分管领导召集街道物业管理工作负责人和社区书记专题研究,要求社区继续关注动态和开展群众工作;要求物业办会同街道法律顾问研究依法办理和相关答复问题,并指导业委会成员按照规定履职,确保小区稳定。
(三)7月5日,新物业在原物业未离场的情况下进驻小区服务,引起业主强烈不满大约200多人在小区业委会门口聚集,街道办事处迅速组织公安、市房管服务中心和社区工作人员现场开展群众工作,引导小区业主依法反映并按照《信访条例》规定选派业主代表3-5名协商解决问题,要求小区业主自觉维护小区稳定。办事处分管领导黎炳剑召集街道物业办、信访办工作人员、社区书记、法律顾问分析研究,要求社区继续关注动态和开展群众工作;要求物业办会同法律顾问研究解决物业公司选聘和进场是否合法问题,同时做好业主的法制宣传引导工作。随后,万霖钱丰小区业主大约100多人到街道办事处要求解决问题。办事处分管领导和市房管中心物业管理科负责人开展现场协调工作,并组织反映业主学习了《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有关规定,引导小区业主依法治理小区。会后市房地产服务中心对两家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约谈。
(四)7月8日,办事处召集业委会成员开会,督促指导业委会成员按照规定履行职责。要求业委会委员从小区稳定和服务居民的高度,认真倾听和对待小区业主意见,主动化解矛盾纠纷,切实解决问题,要求业委会立即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研究如何正确履职和讨论处理业主反映的重新选聘物业公司、罢免业委会成员等问题。
(五)7月7日,小区20%业主联名向万霖钱丰小区业委会提请召开业主大会,就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等事项召开业主大会重新进行表决。7月14日,小区业委会以业主联名签字不真实有些不是业主签名没有达够20%提请条件为由,决定不召开业主大会并在小区内公布。业主不服继续反映要求召开业主大会决定重新选聘物业公司和罢免业委会委员等事宜。2021年7月16日,小区部分业主书面向大石桥街道办事处提交了《复议申请》,要求对签名的真实性进行核实。7月17日,大石桥街道办事处责成文安东路社区于2021年7月19日至7月23日进行核实。经核实小区目前共有3794户入住约2000户,联名签字的1038户业主中同意召开业主大会的户数792户,已达够20%提请要求。另有300多户自发提交房产证明要求召开业主大会的业主未计入此次统计。
(六)7月22日,街道党工委书记召集街道政法委员、办事处分管领导、街道法律顾问、市房管服务中心物业管理科科长、社区党委书记召开专题工作会,决定就业主反映要求召开业主大会重新选聘物业公司开展民意调查,根据调查结果遵从大多数业主民意召开业主大会解决相关问题。
(七)7月30日,大石桥街道、文安东路社区、办事处律师就小区问题开会讨论下一步解决方案。
(八)8月2日,小区部分业主提出《万霖钱丰业主要求召开业主大会解决相关问题的诉求书》,请求召开业主大会,逐一审议1、第一届业主委员会所的委员(包括候补委员)的留任和罢免;2、审议解聘四川省幸和物业有限公司;3、审议后续物业服务企业选聘方案;4、审议物业服务企业选聘的评选标准等四项内容。文安东路社区于2021年8月6日至8月13日开展民意调查。参与调查业主1055户,议题1投票1024户,议题2投票1021,议题3投票1027,议题4投票1025户,其中无效票4张,8张信息不全。下一步根据民意调查结果交业主大会表决通过解决小区问题。
关于由哪家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服务通过业主大会由业主投票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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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2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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