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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谁来解决老百姓遭遇司法不公的“烦心事”?[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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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12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谁来解决老百姓遭遇司法不公的“烦心事”?

                                                                    原创 洪柏祥  民间包公  前天

                        ——追踪老百姓感受公平正义难、获得再审申请支持难和获得检察监督难等问题
      来自中国裁判文书网和网友反映的数据、以及笔者小包的亲身体验,我国民事、刑事等领域的案件,当事人遭遇司法不公后,要想通过法院的再审监督程序和检察院监督程序获得公正非常艰难。有省高院的法官面露难色地向本小包透露“民事案件方面,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能够获得法院支持的机率只有5%。”根据本小包的切身体验、以及网络上的裁判文书数据,民事案件向检察院申请监督能够获得支持的机率估计只有2%(因为我向湖南省和北京市的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的4个民事案件,都是不支持监督)。刑事案件方面,估计机率只有1%(因为我代理的刑事案件的申诉,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都是不支持重新审判。)
司法机关的裁判文书或者检察文书是否存在不公正,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幸福感和对党和国家司法机关的信任。
老百姓遭遇哪些司法不公的烦心事?如何解决?司法人员应当如何做到司法公正?
司法不公中,绝大多数的表现为枉法裁判。枉法裁判和枉法检察不仅频频出现在人民法院,也出现在人民检察院。一些贪赃枉法的法官为了榨取被告和原告的利益,就不顾事实和法律,任意裁判。你不服的话,他/她就抛出一句“我告诉你一个救济途径,你不服可以上诉到上一级法院啊”。好像他/她不是一个贪赃枉法的法官,而是一个正义的化身一样。不少负责再审的法官和负责监督的检察官为了贪图安逸享乐,对于群众在再审申请书或者检察监督申请书对于一审、二审裁判文书提出的质疑,根本不予回应,直接照抄二审裁判文书中的内容,随意就驳回群众的再审申请书或者检察监督申请。在这些法官和检察官的心中,只有他们/她们贪图安逸享乐的利益和庇护二审法官的同僚利益,毫无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和维护公平正义之心。嘴上经常喊“要敬畏法律,要维护公平正义”,行动上却专干损害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事。十足一个司法“两面人”。这种司法“两面人”就是老百姓最痛恨的人。司法“两面人”干的事就是老百姓最烦心的事。
如何解决老百姓最烦心的事?其实也很简单。就是监察机关首先要建立一个公开受理群众针对法官和检察官等政法人员的投诉举报平台,对每一个当事人对于法官或者检察官提出的投诉、举报都进行公开(就是要让任何一个网民都能看到某某法官、检察官被投诉举报了),然后对被投诉举报的法官或者检察官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公开于众,只有这样,才能对法官和检察官形成一种监督的压力。如果只能让受理平台和投诉举报人看到的话,就对被投诉举报的法官和检察官没有任何压力。调查后,投诉、举报属实的,给予查处。投诉、举报不属实的,为被投诉、举报的法官或者检察官正名。这就是党一贯的“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优良作风。法官和检察官是党员干部,是特殊群体,本来就应当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具备比其他公职人员更多的心里承受能力和考验。如果被群众“冤枉”了一次,就觉得受了委屈,抱怨工作难做,那还能算是共产党员吗?如果怕群众这样监督的话,说明这种人是混进党内的投机分子,这种人是无法坚守公平正义的底线的。那么,干脆责令辞职回去卖红薯。
司法人员应当如何做到司法公正?其实也不难。每一个法官和检察官在入职时,都面对国徽宣誓过“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奋斗!”兑现这样的誓词并不难,只要严格按照事实和法律进行裁判、监督,就兑现了宣誓词。可现实中,却有不少法官和检察官或听从领导的指示、或接受对方当事人的金钱贿赂和女律师的xing贿赂,或故意违背事实、或恶意曲解法律甚至是自造“法律”进行裁判,作出了有悖宣誓词的枉法裁判和检察监督文书。所以,难的不是案件和法律,而是法官和检察官真正有一颗公平正义的心。当然,还缺少对法官和检察官有震慑力的群众监督措施。
小包一直坚信:大多数法官和检察官是能够坚守宣誓词的。所以,才会有那么多群众仍然坚信法律能够给予公正而走进法院和检察院寻求公平正义。我们谁都不愿意看到有第二个欧某中。群众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因此,切实解决我们人民群众遭遇司法不公“烦心事”的愿望也期待党中央有更严格的政法队伍整顿措施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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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洪柏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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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12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网友:您好!非常感谢您提出如此宝贵的建议,司法公正它是法律的自身要求,也是依法治国的要求,其基本内涵是要在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体现公平、平等、正当、正义的精神。其主体是以法官为主的司法人员。司法公正的对象包括各类案件的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司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前者是司法公正的根本目标,后者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整体公正与个体公正的关系反映了司法公正的价值定位和取向。目前我国法律制度比较成熟,《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以通过以下部门进行投诉:1、纪检监察部门, 即当地人民政府的纪检监察部门,查清楚该法官的工作信息,整理好个人所掌握的资料,然后到法官所在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相关部门会进行查实。2、上级主管部门,即上级人民法院投诉,法官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投诉,提供相关的资料,注意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3、向执行局长投诉,执行局长是执行案件承办人的直接领导,向其投诉最快捷、最有效。投诉时要详细说明承办法官的失职或工作不力或违法违纪的事实,切中要害,便于局长对下属进行有效管理。4、各级纪委的网站,各级纪委都设有举报的相关网站,可以将详实的资料以实名制的方式,发给各级纪委的投诉举报窗口。除此外,还可以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网站进行举报。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工作办法》第三条举报中心设立接待室、公开举报电话和公开举报信箱。受理举报人采用电话、电报、信函、面谈等方式进行的举报和代为他人进行的举报。第四条举报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保守举报工作秘密。第五条举报中心对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的举报必须接受。对下列举报,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对法院判决、裁定不服的,告知举报人向有关审判庭申诉或申请再审;(二)对不属于本院举报中心受理的举报,告知举报人向受理的法院举报中心举报;(三)举报人向其他法院举报中心举报确有困难的,可以由本院举报中心转办。第六条举报中心接谈举报人,应当分别单独进行,接待人员应当做好笔录,在征得举报人同意后可以录音。举报中心接受举报电话,必须细心接听,如实记录。举报中心对举报信函和提交的书面材料,应当逐件拆阅、登记。以上就是举报司法机关违法办案的相关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违法办案的情况一般是办案的工作人员存在违法的行为,并对当事人的进行了侵犯的行为,当事人可以按照上述规定来进行举报或者起诉处理,并要求对违法人员进行处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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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6-27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部门设置很好,但是真正能依法处理老百姓举报的部门几乎没有。

发表于 2022-6-30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12456000 发表于 2022-6-27 11:00
这些部门设置很好,但是真正能依法处理老百姓举报的部门几乎没有。

我也是这样认为的

发表于 2022-6-30 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遭遇不公长时间得不到政府部门解决,后面有可能失去理智

 楼主| 发表于 2022-7-1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委屈的老李 发表于 2022-6-30 17:33
遭遇不公长时间得不到政府部门解决,后面有可能失去理智

确实老百姓有理无处伸张,有冤无处投诉!

发表于 2022-7-1 14:0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倒下一个枉法犯罪法官,即可"骨牌式"倒下一串串法院内部审判、监督程序中的一个个法官。法院是一个享有绝对权力的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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