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7913|评论: 8

[转帖] 成都一火锅店"青花椒"招牌二审被判定不侵权:正当使用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1-13 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青花椒”商标维权风波出现转折。南都记者获悉,1月13日上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温江五阿婆青花椒鱼火锅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二审判定该火锅店店招中“青花椒”字样系正当使用,不构成侵权,撤销一审判决。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63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楼主| 发表于 2022-1-13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南都此前报道,2021年末,四川多家餐馆经营者向南都记者反映,其因店名、菜单中含有“青花椒”字样,被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起诉侵害商标权。在成都温江区经营火锅店的邹先生也是其中之一。该案于2021年11月26日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12月中旬,邹先生收到判决书,他被判赔偿万翠堂公司3万元。因不服一审判决,他随即提起上诉并获法院受理。

  2022年1月13日9时30分,四川高院开庭审理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温江五阿婆青花椒鱼火锅店侵害商标权纠纷。南都记者获悉,庭审中,邹先生的代理律师提交的新证据显示,该火锅店已于2021年10月获准注册“邹鱼匠”商标,此前万翠堂公司在该店取证时,该店店招中已标注“邹鱼匠”字样。


  当天11时许,四川高院二审宣判,该火锅店对“青花椒”字样的使用系正当使用,其在“青花椒”字样前附加自己的注册商标“邹鱼匠”标识,其后还带有“鱼火锅”三字,与万翠堂公司的涉案商标有明显差异。故撤销原审判决,驳回万翠堂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采写:南都记者刘苗

 楼主| 发表于 2022-1-14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e977-a1af3e65abc882e602282759e8ef0aa8.jpg

二审庭审现场。
lkq

发表于 2022-1-14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潼关肉夹馍、扬州炒饭、新疆大盘鸡:谢谢“青花椒”的不杀之恩
lkq

发表于 2022-1-14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潼关肉夹馍、青花椒都能授予专利,让专利管理机构成为笑柄。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22-1-14 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就像碰瓷,违法成本太低,

 楼主| 发表于 2022-1-14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lkq 发表于 2022-1-14 11:20
潼关肉夹馍、扬州炒饭、新疆大盘鸡:谢谢“青花椒”的不杀之恩

发表于 2022-1-15 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恶法横行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