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新型显示器产业园C区”骗取中标的举报信V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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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新型显示产业园 C 区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监理” 骗取中标的举报信
一、举报人的名称
刘先生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
联系电话:19938855891
二、被举报人的名称
1、中新凯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曾用名:四川凯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周路595号4栋13层04、06号
法定代表人,张庆九
联系电话:17340143522 (028)87543321
2、绵阳新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绵阳高新区石桥铺电子商务产业园1号楼9层、13-16层
法定代表人,赵长红
联系电话:0816-2195241
三、举报事项的基本事实和依据: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3)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0“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要求”: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投标人声明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构成隐瞒,属于虚假投标行为。
如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招标人和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
2、事实:经查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新凯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近三年内有如下安全质量问题与串通投标违法等行为:
(1)2021年10月26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信用管理检查通告,中新凯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理县下孟乡楼若村安置点滑坡治理工程和炉霍县上罗科马乡沙冲沟泥石流、林场沟泥石流、喇嘛沟泥石流、加依达牧民安置点不稳定斜坡特大型治理工程两个项目分别存在“安全生产重大不良行为、安全生产一般不良行为”, “其中,对贵州荣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新凯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4家市场主体进行信用降级,现予以公告。”(见附件一:通告网址与截图)
(2)2021年1月11日,中新凯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监理服务的桂林富力城一期A7#楼发生一起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监理单位管理缺失,对项目存在的较大安全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中新凯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到位。监理单位未认真履行项目监理职责,现场施工监理不到位。”。
(3)2020年4月11日,中新凯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前锋欢乐城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责令中新凯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要进一步落实监理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全面强化对施工现场的风险管控,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和巡查检查力度,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治安全隐患,尤其要进一步加强对“三宝、四口、五临边”等重点场所和部位的安全管理。”
(4)2018年12月,中新凯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成都弘创名座发生1起重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
(5)2018-2019年期间,昌吉州住建局查实:中新凯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昌吉州在10个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规定。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对被处罚人中新凯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处罚款64668元(10个合同金额6466800元的千分之十),对被处罚人梁广东、田海涛分别处罚款6466.8元(单位罚款64668元的百分之十)的行政处罚决定。
(详见附件网站截图与网址链接)
根据以上基本事实与依据,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新凯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已违反招标文件前附表1.4.3、10.10等实质性要求。
3、事实:我在“新型显示产业园C区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监理”评标结果公示期 2021-12-22 至2021-12-24期间,向绵阳新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通过快递投送递交了举报信,举报信于2021-12-24日上午09时59分,由绵阳新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袁志富签收(运单号SF1433547564941)。但时至当下招标人未给出任何回复情况下,便于2021.1.11日在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了本项目的中标结果。详见附件七。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1、请求招标人查证本举报书所举证的证据及事实,按照关于严厉打击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川发改招管[2011])1210号,在全省严格执行“一地受罚,处处受制”的信用管理制度,认定被举报人(第一中标候选人)已违反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取消其中标资格。
2、请求招标人认真审查并核实我们所举报资料及建议,并给予我们回复。
3、我们主张:按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相关实质性要求规定,取消中新凯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该公司所涉及的问题,属于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其是否能真实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将成为其能否中标的决定性条件。请求招标人等单位依法依规依纪秉公履职、公平公正查证核实,否则我们除此次举报外,将保留采取进步投诉等方式进行维权。
后附相关证据材料:
附件一: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1年第四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领域信用管理检查及处理情况的公告2021-10-26》;
附件二:桂林富力城一期A7#楼“1.11”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报告;
附件三:“4.1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附件四:成都弘创名座发生重伤害事故死亡1人;
附件五:昌吉州住建关于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新凯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原四川凯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六:绵阳新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袁志富签收截图;
附件七: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标资格公示。
举报人:刘先生
二O二二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