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及网友们您们好:我是宣汉县蒲江街道周桥社区四社村民冯开政,具体的事情是,响应宣汉县县委县政的西区开发,我社我家在西区的拆迁范围内,在百年难遇的大好时节里,感谢党的政确领导,感谢地方市委及县委县政府敢作敢为,让我们老百姓搭上改革开放的大潮,享受政府给我们老百姓的红利,让我那段时间沉庆在幸福快乐之中,在拆迁办我积极响应支持工作。我的房子修了十多年,有合法的手续,给了配套费等,但在拆迁办主持拆迁的过程中,不按党纪国法,任人为亲,我的房子是钢筋混凝土结构加砖砌墙,我的门市拆迁办不还门市,还二楼贮物间,但别人的门市就还门市,请问为什么?我的房子钢筋混凝土砌墙结构及门窗装修一应俱全,拆迁办不认,拆迁办赔残值,别人的没有手续,临时搭建的彩钢栅,可以认定为房子,请问领导这又是为什么呢?为人民的公仆,认钱,认人,不认理,拆迁办就是他们个人的竞技场,尽情享受表演,作为我们老百姓只认一个理,一事同仁。尊敬的各位领导及网友们,我只想让你们给我评评理主持公道,拨乱反正,该我们老百姓的还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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