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经营权引发群访,三人被公诉四人被拘留。一条龙不执行《中央政法委五条要求》,多次举报无人问责,再次请求依法处理。 数百经营者给中央纪委监察的求助信 作者胡代国 联系电话15984216745 尊敬的中央纪委监察领导: 武汉病毒流行后的2020年4月25日,中央号召尽快复工复产,解决就业及年底脱贫问题,没有想到,交通局制发《终止城区人力客运三轮车经营权通告》。420 车主不服,到交通局表达诉求,激起杜、林等人作出欲跳楼的动作,杜等人昏倒。上百人去政府信访。接着,140人起诉。法院制发了两次裁定一次判决驳回。中院制发二次裁定,致简单的确认违法与否案,拖了2年多还没发终审的开庭传票,车主忍无可忍,先后去内江、成都上访无果。被迫依据《宪法》第41条到国家信访局举报。 公安局以《刑法》293条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了杜开玉等三人,并行政拘留了曾和英等四人。 2022年4月21日,隆昌检察院制发了起诉书【见附件】 根据上述事实,杜开玉等人跳楼、昏倒、到市政府聚集、以及上访还有以下原因和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9〕20号第一条,公民.....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以及相应的不作为,或者行政机关就行政许可的变更、延续、撤回、注销、撤销等事项作出的有关具体行政行为及其相应的不作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的规定,本案通告应当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但是,通告未告知车主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其发布程序违法。违反了国发【2004】10号《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第20条的规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义务.....作出行政决定后,应当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再说,起诉后,隆昌法院制发了两次裁定一次判决书,内江中院制发了二次裁定书,导致一个简单地确认违法案,拖了2年多还没终审,数百车主忍无可忍。以上就是去北京上访的原因。 隆昌党政拒绝执行《中央政法委打击处理违法上访五条要求》检察院对杜开玉等人的起诉书就是铁证。 要求第三条凡是进行依法处理的,批准权归省里,省涉法涉诉问题工作小组共同研究,有关部门依法作出决定。 要求证明,检察院起诉杜、林、孔的行为属于超越中央规定,滥用刑法,侵害上访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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