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你的回复我们知悉。可以这样说,你们的回复可以概括为:“踢皮球——推卸责任”、“回避关键——避重就轻”、“不合程序——违纪犯法”。
一、“踢皮球——推卸责任”
从时间节点上看,首先是市公共资源中心在2020年根据住建部(建市〔2019〕68号)、国家发改委(发改电〔2020〕170号)、广安发改〔2020〕8号、广安发改函〔2020〕89号、广安发改函〔2020〕99号等要求,提出推行了工程保函试点工作。其次,市公共资源中心开展工程保函试点。试点工作如何开展?未向社会公示,不得而知。要么市公共资源中心虚报试点情况,欺骗组织,骗取领导信任,要么是市发改委作风漂浮,不作为,未深入开展“人民阅卷·广安行动”乱作为,要么市资源中心与市发改委等狼狈为奸,共谋利益,所以2022年市发改委做出《关于修改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部分内容的函》的决定(广安发改函〔2022〕25号)。看起来事情顺理成章,市资源中心是在执行市发改委的决定,你们没有过错,其实是两家单位在踢皮球,互相推卸责任,欺上瞒下,敷衍塞责,欺骗人民群众。
二、“回避关键——避重就轻”
我们积极响应和支持国家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提出鼓励采用电子保函提交工程投标保证金政策。我们要问的是:担保服务机构入驻的条件、标准、运行管理体制机制未建立,或者建立了未向社会征求意见,未向社会公示,4家担保公司是如何进驻平台的?难道随便写一个申请就可以进驻平台上线?是领导的旨意?如果这样,我们与电子交易平台对接,写申请进驻平台上线,你们同意吗?我想答案很明白。你们以试运行为借口强硬推进电子保函,试问:试运行时间多久?试运行期间只采用电子保函难道不就是正式运行吗?真是掩耳盗铃之举!
三、“不合程序——违纪违法”
推行工程保函试点工作,本应先拟定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包括担保服务机构入驻平台条件、标准、运行管理体制机制(含试运行)、实施细则等,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待形成正式试点工作方案后,及时向社会公示。期间按照入驻平台条件、标准等要求公开征集或招标确定担保服务机构,再试运行一定时间,最终正式上线运行,同时没有考虑偌大个担保服务行业的稳定,试运行期间如何过渡,而是直接强硬推行直接电子保函上线。市资源中心这种先私自确定4家担保服务机构上线运行,再来拟定入驻平台条件、标准、运行管理体制机制的做法,明先不合程序,明知故犯,知法犯法,是明显置党纪国法于不顾,把自己前途和命运不当回事的表现。
对此,我们强烈诉求:
1.规范程序。请相关部门先提出工程保函试点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形成正式工作方案,及时向社会公示。按方案发出公开征集或招标文件,确定担保服务机构,再上线试运行,最后正式上线。
2.坚持电子保函与非电子保函并行。为体现公平公正原则,在正式上线之前,应坚持电子保函与非电子保函并行方式,通过合法程序,待正式上线通知发出后方可实行电子保函。
3.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间节点。起草和审批工程保函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责任主体是谁?何时完成意见征集?正式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何时出台?试运行时间多久?
恳请市资源中心对我们的合理诉求逐一给予明确答复!
2022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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