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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嘉陵区法院公开发布相关物业公告,只是刪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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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陵法院发布相关公告,主要是说明小区业主不能欠物业费,可每条都只是催费,而没有对物业的管理问题,由于多条内容与法律法规冲突,法院对自己所发布的公告进行了删除,想问一下,法院可以随便发布法规?可以随意删除?删除没有任何说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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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7 09:3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近日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发布的一个关于物业方面纠纷处理意见的公告,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在网络上被指站位物业企业,有失法制的公平正义,特别是第三条第三项,内容为:以下抗辩意见拒交物业费的法院通常不会接受;(以业主委员会没有召开业主大会的情况下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合同无效为由拒交物业费的。)让人惊掉大牙,作为司法部门公然违背《民法典》和《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选聘、续聘物业服务企业这是属于重大事件,业委会需要召开业主大会表决通过才能执行。业委会没有召开业主大会而签订的物业合同是无效合同,那么作为业主方凭什么要按合同约定缴纳物业费;嘉陵区人民法院是要重立新法则?是公然支持业委会可以不经过业主大会的授权直接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合同并提供法律保护?,业主方还得乖乖缴纳物业管理费用?白痴都知道这是单纯维护了物业公司的利益,严重侵害业主的合法权益!作为法院,司法却不懂法,挑战法制公允,是在助长业委会和物业公司不顾业主权益而相互勾结暗箱操作的歪风邪气!起草该公告的法院工作人员是临时工吗?
      法院不是立法机构,无权制定地方法则,在物业管理纠纷中作出的任何裁定和判决都应该遵守《民法典》及《物业管理条例》法条之规定。

发表于 2022-6-7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该去电话采访一下法院的发言人。看看他们怎么回答。

发表于 2022-6-7 09:5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2-6-7 10: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支持楼主的观点,法院是法律的践行者和维护者,跟前几天网络上爆出的检察院出来联合执法“查书”有异曲同工之妙!

发表于 2022-6-7 10:1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如果对方再不发表声明,并承担责任,建议直接起诉

发表于 2022-6-7 10:2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2-6-7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印象嘉陵江 发表于 2022-6-7 10:08
非常支持楼主的观点,法院是法律的践行者和维护者,跟前几天网络上爆出的检察院出来联合执法“查书”有异曲 ...

"查书"检察院被责令全院整顿领导处分。天下是有法的。

发表于 2022-6-7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嘉陵区法院看来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连个对全社会的道歉都没有。

发表于 2022-6-7 13:2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能他们法院也没有想到发了一个文、结果被广大网友发现了、然后就删除了

发表于 2022-6-7 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双父斯 发表于 2022-6-7 09:57
必须维权到底,起诉嘉陵区法院

发表评论没动脑吗?

发表于 2022-6-7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删除,说明他们知道错了!

发表于 2022-6-7 18:0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可以先检查物业的收费和他的行为配不配

发表于 2022-6-7 20:1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嘉陵区法院,物业公司的保护伞!嘉陵区法院的相关人员染指物业公司,这是有多大的利益,让嘉陵区法院敢于站在人民的对立面,公然保护物业公司,置人民的利益于不顾,坚决揪出嘉陵法院在物业公司的保护伞,将他绳之以法!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发表于 2022-6-8 00:1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嘉陵有几个小区的业委会是选举产生的?反正我住嘉陵这个小区不是!

发表于 2022-6-8 07:12 | 显示全部楼层
归做轨 发表于 2022-6-7 20:15
嘉陵区法院,物业公司的保护伞!嘉陵区法院的相关人员染指物业公司,这是有多大的利益,让嘉陵区法院敢于站 ...

物业公司是指未经3分之2以上业主选举产生的业委会招聘的非法入住的、或者不作为的物业公司等。

发表于 2022-6-8 07:1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归做轨 发表于 2022-6-7 20:15
嘉陵区法院,物业公司的保护伞!嘉陵区法院的相关人员染指物业公司,这是有多大的利益,让嘉陵区法院敢于站 ...

业主的利益受法律保护,物业的利益同样受法律保护。

发表于 2022-6-8 08:0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明显为物业公司站台的公告,有本事莫删除

发表于 2022-6-8 13: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删除了文章,能删除恶劣影响吗?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2-6-9 01:32
怀疑这个法院根本不懂公告是应对什么问题的。被全国人民嘲笑不是没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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