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和所见所闻,向攀枝花110万人民证明,攀枝花两级公检法存在严重的违法办案和渎职问题:非法搜查,强迫认罪,枉法冤判,权钱交易,刑讯逼供,官官相护,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等。本人建议攀枝花区、市两级公检法领导全部引咎辞职,另选贤能,你们这帮无德无能的东西带给攀枝花人民的不是正义和安全,而是恐惧和仇恨。
一、攀枝花公检法人员普遍学历低下,法律水平浅薄。东区是攀枝花的主城区,东区公检法人员的素质可作为攀枝花公检法的代表,东区公安分局没有网站,东区检察院官网只有七个领导的简历,其中只有一个挂职的副检察长杨强是法律专业出身,党组书记兼检察长邓天玲是2007年三流大学四川师大的汉语言文学毕业。东区法院网站更是亮瞎人的眼,第一学历本科毕业的都没有几个,绝大部分是中专、大专,甚至还有很多人连毕业学校学历专业都讳莫如深,根本不敢在官网公开,29名审判员只有8个是法律专业出身的,其余的21人则五花八门,像八国联军:农机、理科、建筑、经管、师范、旅游、电子、行政、企业管理、石油、通信、护理、工人、街道办、财政……去年东区法院副院长阳家红,检察院副检察长张秀书、程文君相继落马,今年一月份攀枝花原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谢忠华落马。攀枝花公检法就是由这样一群不学无术又贪赃枉法之徒把持着,又怎么不冤假错案堆积如山呢?攀枝花的110万人民又怎么会有安全感呢?
二、大搞权钱交易,刑讯逼供。本人一个月前就向两级公检法和纪委共十个单位举报六起权钱交易和刑讯逼供,至今没有任何回音。这几起案件,都有当事人姓名、办案单位、审判员姓名和判决书编号,为什么你们不查?我多次听王杰讲过,办案人员对他百般酷刑折磨,整整十六天,生不如死,他说除了用烧红的铁块烙以外,所有刑罚都受过了,每天一包方便面,每天只准断断续续睡个把小时,甚至被几个人拿本书垫在心口拿铁锤猛砸,既把人砸成重伤,外表又看不出痕迹,那些人自比明朝的东厂。你们这是依法办案吗?你们必须给受害者王杰及其家人一个交代!
三、踢皮球,官官相护严重。本人在看守所期间,就申请撤回认罪认罚书,详述不构成犯罪的各种理由,并向市检、省检控告,要求立即无罪释放,省检要求市检调查处理,市检踢皮球交给东区检察院,东区检察院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审核结果自然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量刑适当,办案人员无制造冤案等违法乱纪现象”。
四、胡抓乱捕,枉法冤判。任何一本刑法教材和司法考试辅导书都明确指出,购买企事业单位印章不构成犯罪,伪造企事业单位公文不构成犯罪。只要把《刑法》第280条四个罪名对比一下就非常清楚,伪造印章和购买印章是不同概念,这里的伪造针对的是店老板而不是顾客。两高的司法解释和公安部的批复,都明文规定,只有贩卖者才和伪造者构成共犯。无论是最高法的《中国刑事审判指导案例》,还是众多著名的刑法学家、法官、检察官的文章,都说购买者不构成犯罪和共犯。你们凭什么说本人有罪?全国各地公检法都是对店老板定罪判刑,对购买者拘留罚款,唯有攀枝花两级公检法反其道而行之,对长年制假售假的店老板不抓,却对顾客重判重罚。你们到底收了人家多少黑钱?
五、本人先后寄了100多封信反复进行申诉、控告,要求重审,却一次次被无理驳回。你们对本人在控告信、申诉状里提出的各种法律规定、案例,还有众多的刑法学家、法官、检察官的意见,一概不予回应,已经构成程序违法。最高法《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第十条:“公诉机关、案件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提交指导性案例作为控(诉)辩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说理中回应是否参照并说明理由;提交其他类案作为控(诉)辩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通过释明等方式予以回应。”
六、你们给本人定罪的借口多变,谎言一个接一个,制造了冤案不敢承认,害怕被追究法律责任,极力阻挠本人翻案。先说本人“伪造印章”,被戳穿后又改口“共犯”,再被本人打脸后,中院庭长邓华又弄出一个“吸收”。吸收犯的前提是几个行为都构成犯罪,然后大罪吸收小罪。检察官李洪英亲口承认:“给你定个诈骗罪又定不起。”既然本人买假章、造假公文、用假公文的三个行为都不构成犯罪,又何来的“吸收定罪,大罪吸收小罪”?0+0+0=1,这就是你们的逻辑。你们还要不要脸?
七、最高法《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要求同案须同判、类案必检索。我花了整整半天帮你们检索了,我就没有查到一条对购买企事业单位假证、假章定罪判刑的案例,全国各地公检法都是对制假售假者定罪判刑,对购假者拘留罚款。对长年制假售假的店老板不抓,却对顾客重判重罚的,我敢说,全国唯有攀枝花两级黑法院。
八、攀枝花学院领导们这些行为完全符合《刑法》第294条规定的*社会团伙的四个特征,为何你们至今不抓人?这么严重的刑事犯罪,你们一次次推诿和踢皮球,不是说劳动纠纷,就是说无权管辖。攀枝花学院领导举报本人违法,你们马上积极抓捕,还不准取保候审,一个简单的治安案件要搞成刑事案件,还不惜编造谎言以求重判重罚。你们这是公正执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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