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名学生家长把成都爱贝斯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广安分公司以涉嫌非法经营罪起诉到广安区人民法院,广安区人民法院已立案,成都爱贝斯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广安分公司法定代表人税国康失联,广安区人民法院正在对税国康公告送达法律文书,正在依法审理之中……关注广安区人民法院是否把成都爱贝斯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广安分公司以涉嫌非法经营罪移交给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或广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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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请求: 请求人民法院把被告一成都爱贝斯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广安分公司以涉嫌非法经营罪移交给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或广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 事实和理由: 租赁广安区滨河路段108号5幢2层2-1号商品房的成都爱贝斯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广安分公司从2019年起以教育咨询机构的名义,在未办理《办学许可证》情况下,并以与四川爱贝斯教育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原名成都爱贝斯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爱贝斯互动英语报名须知》协议的方式在广安开展英语培训,在广安区收英语培训学费1000万元左右,涉嫌非法经营罪。2021年8月27日四川爱贝斯教育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总裁谢龙突然失联后,租赁广安区滨河路段108号5幢2层2-1号商品房的成都爱贝斯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广安分公司一直处于关门停业状态,导致学生剩余课时费用2494820.93元未退还。2022年5月17日,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对成都爱贝斯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广安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00MA6BBREQ3L,负责人:税国康)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举办教育培训机构做出行政处罚:“1.立即停止办学;2.退还所收费用;3.处违法所得2494820.93元的一倍罚款,共计2494820.93元”(详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广区教罚〔2022〕01号)。被告一到至今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向学生家长(包括原告)退还学费,故原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做出依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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