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7月11日讯。
实际上,在7月10日晚间,相关部门负责人就透露了即将公布处置方案的消息。据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网站,河南银保监局、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有关部门正在加快核实4家村镇银行客户资金信息,制定处置方案,将于近期公布。此外,该负责人也再次提醒相关客户尽快完成登记。
7月1日,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网站发文,河南银保监局、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有关负责人提醒相关客户通过线上程序抓紧登记,如实登记。相关负责人也表示,鉴于河南省禹州新民生等4家村镇银行案件侦办取得重大进展,有关部门正在甄别信息,研究制定处置方案。
垫付由小及大、真相待调查还原最新方案释放这三大信号
从金融专业视角看,程实表示,监管部门的处置应对体现了“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以客户为关切”的风格。
首先,依法处理是根本准则,正如前期银保监会多次明确表示的,合规办理的银行业务均受到国家法律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则均将得到有效保障。根据公告,对普通客户资金先行垫付,额外渠道获取高息或涉嫌违法犯罪的资金暂不垫付,而需要待司法机关定性后再依法依规处理,这种分类处理方式体现了法治精神,保护了绝大多数普通客户的合法权益。
其次,客观事实是处置依据,从前期相关部门发布的信息和警情通报来看,河南村镇银行风险事件涉及面广、案情复杂,账外业务客户资金处理政策将依托对事实和真相的充分调查和有效还原。
最后,程实表示,民生关切是重要考量,根据公告,垫付安排将遵循由小及大的过程,首批垫付单家机构单人合并金额5万元,明确指出商业银行不得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定期存款和定活两便存款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由非自营网络平台提供营销宣传、产品展示、信息传输、购买入口、利息补贴等服务。由此,第三方平台开始下架存款产品。
据了解,在此次涉事村镇银行的外地储户中,既包括《通知》颁布之前从第三方互联网金融平台导流获取的存量客户,又包括《通知》颁布之后使用银行自营网络平台获取的新增客群。
2021年5月,银保监会发布《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划定两大类销售渠道,提出现阶段允许银行理财子公司和吸收公众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代理销售机构。同时明确,未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许可,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直接或变相代理销售理财产品。这意味着互联网平台暂不能代销银行理财产品。
此外,根据《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经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批准,村镇银行可经营业务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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