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群芬网友:
您好!您于2022年7月12日在麻辣社区中发了名为“村霸砸店 无人敢管”的帖子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岳某某(小元乡岳家河村支部副书记)于2021年8月24日晚在伏虎镇逛路时发现赵某某(岳某某妻子)与向某某(小元乡梓潼庙村村民)在贵店铺发生拉扯,致使店内产品财产受损既您在麻辣社区转发图片情况。
伏虎派出所在接到群众报警后赶到现场制止该行为,后经小元乡人民政府调解委员会、伏虎派出所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协调,最终岳某某、赵某某夫妇与向某某达成赔偿协议,岳某某、赵某某夫妇向向某某赔偿医疗费、手机损失费共计1.7万元并赔礼道歉。
但当初岳某某、赵某某夫妇与您愿意私下协商,您要求赔偿3700元,岳某某、赵某某夫妇要求以派出所定损价格为准,暂未达成协议。小元乡分管信访领导刘某某多次就定损价格与您们双方联系协调无果,建议您们双方走司法程序。您在麻辣社区发帖,知悉您与对方仍未达成协议,我乡高度重视,联合伏虎派出所组织专班于2022年7月13日再次组织岳某某、赵某某夫妇和您进行协商,最终达成岳某某、赵某某夫妇向您等3位店主赔偿经济损失2000元的调解协议,双方达成共识,并支付赔偿金,该事件得到圆满解决。
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小元乡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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