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你好!您在麻辣论坛反映的相关问题已获悉,我支队高度重视,已组织专人进行了核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出租车拉连客绕路,不按规定收费”的问题。 因您未提供该出租车车牌号、驾驶员姓名等有效信息,我们无法调查核实。 二、关于“乘坐出租车时,因吐了一点东西在车上被驾驶员索要洗车费及误工费100元”的问题。 经核查得知,10月7日23:19,您与朋友共2人在大正苑十字路口乘坐过一辆出租车(车牌号:川YT1885)。该车行驶至巴州大桥中段时,您的朋友说不舒服想吐,驾驶员随即靠边停车并递给纸巾,您的朋友打开车门还没下车就开始呕吐。呕吐结束下车时,驾驶员发现您的朋友吐了部分东西在车上,就要求你们支付洗车和延误车辆营运的费用共100元。因你们与驾驶员就费用数额问题未达成一致,你们选择了报警。经警察协调,由你们支付驾驶员50元。后你们给了驾驶员100元便离开了。 目前,我局已督促该车驾驶员退还您50元。您对此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提升出租行业服务水平,为乘客提供安全舒适的乘车环境。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巴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2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