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始建于1951年10月,2016年5月由原达川区妇幼保健院与原达川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合并而成,是达川区唯一一所承担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急救、健康管理于一体的国家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是达州市达川区卫生健康局所属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和创建“三级乙等”妇幼保健院的需求,我中心现面向社会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非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简称“编外人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01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02
招聘岗位及数额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临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0名(详见附件1)。03
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符合本公告各项要求的人员。(二)基本条件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2)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护理工作,学习或工作期间无不良记录。(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中级职称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副高级职称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护理人员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94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4)需取得正规医学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专业执业资格,护理类专业需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或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已报考202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录取后若当年未如期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者,自动解聘)。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2)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人员。(3)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尚在服务期内服务的“三支一扶”志愿者。(4)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04
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携相应证件到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4日-2022年10月25日8:30-11:30;14:30-17:00。
(二)报名地点
达川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新院区行政楼3楼大会议室(达州市达川区巴国大道296号)。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供以下相关资料(所有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近期免冠1寸白底照片、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打印出来带二维验证码的)、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工作证明(附医院等级证明)或培训学习证书等资料。报名时请认真、准确填写《达川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各项内容。
2.参加应聘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录用、试用期等各个阶段,对于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05
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理论知识(医学综合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10月28日9:00-10:30。
地点:本中心新院区行政楼四楼会议室进行,应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凭本人身份证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开考后20分钟后禁止考生入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笔试试卷
从(考试系统)题库中抽题。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录取人数1:2的比例进入面试,如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
2022年10月28日14:00。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面试评分标准
面试评分参照《达川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面试评分标准》执行。
(三)加分
1.取得省级及以上护士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在总成绩的基础上加4分;
2.高中起点全日制大专毕业生或取得省级专科护士证在总成绩的基础上加3分;
3.三级医院工作1年以上的在总成绩的基础上加2分,其余人员不予加分。
以上加分项目以最高加分计算,不累计加分。
06
体检
(一)确定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数额由高到低依次排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在招聘数额内,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体检)。
(二)体检时间。2022年10月30日8:20。
(三)组织实施及体检内容。体检由本中心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医疗行业标准执行。
07
递补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本次招聘不进行递补。
08
聘用
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请拟聘用人员在体检结果公示结束后7天内到中心报到并办理入职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09
疫情防控、监督和其他
(一)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对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人员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尚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护理、助产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先上岗的,可以先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但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因新冠疫情,在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新冠肺炎流行病学史问诊表和健康承诺书》,并如实填写及签名。凡报名当天体温超过37.3℃,或有明显呼吸道症状及有流行病学史的人员,需进行相关检查排除新冠肺炎后方可报名。
(三)现场报考人员进入医院,请走预检分诊单通道(由门诊部进入),领取并填写新冠肺炎流行病学史问诊表及健康承诺书,按指定路线到达报名现场(行政楼3楼大会议室),报名仅限本人,不得有陪同人员。
(四)所有报名人员需佩戴好一次性外科口罩,自备报名用笔,在报名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引下,保持一米以上的间距,不得出现人员聚集现象。
(五)尽量缩短现场确认报名资料审查时间,一旦报名完成,立即离场,不得逗留。
(六)本次招聘由达川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统一组织,本中心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18-2678195。
(七)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达川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