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潆溪街道办没有作出限期拆除违建通知的主体资格
退一万步讲,就按潆溪街道办所说,我校建筑物是违章建筑,根据《南充市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移交工作方案》:“将住房城乡规划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移交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的规定,执法权属于南充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潆溪街道办事处仅仅是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所设立的派出机关,其主要职责是协助上级政府开展相关工作,并不享有违章建筑的认定及查处权。 三、街道办所作《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通知书》程序严重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第六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未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不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明确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 此外,潆溪街道办所作出的这项通知,在程序上还违法了其他一些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潆溪街道办作出的《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通知书》,是不按法律规定办事的行政行为,可以说是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的乱作为。我校现有职工112人,已招收未培训学员高达 2000余人,因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已连续三年亏损,股东集资款1700余万元全部用于建设,现公司已无资金解决职工下岗经济补偿、学员退费问题,如若强制拆除而不进行补偿,我校将面临破产的悲惨境地,同时职工和学员若安置不好,也非常容易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甚至引发严重的社会后果。党中央三令五申,群众利益无小事,何况这是关系到这么多人生存、这么多资金和建筑物的大事,潆溪街道办怎么能够如何视为儿戏,不严格依法办事,这一定会捅出天大的娄子。 在此,我们呼吁有关部门对潆溪道道办的违法行政行为紧急叫停,实验驾校公司全体人员将不胜感激。
南充霞光实验驾校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8日 [/atta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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