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西门熊家街粮车队门口民房业主,去年2022年7月左右,社区通知我说因为修一级路,我们的房子需统一风貌打造,让我去签字。因为本人在成都工作,房子是出租状态,想着政府统一风貌打造,是一件好事。所以专程回通江签字同意改造。改造的过程涉及到外墙外立面,和房顶。就这么简单的工程,因为家里没人,涉及到改造,房子我也没再出租。也很放心的把钥匙交给施工方,方便施工方施工。改造中途,施工方工作人员告知我,房子的楼梯和大门不符合风貌改造的美观要求,需要拆除,后期他们会按照相关标准,予以恢复。我也答应施工方,只要恢复即可。后面就一直未再联系我,因为不在通江,所以一直也没去看过情况。直到过年前,回家,看到房子外立面予以完成,但房子的大门和楼梯并未恢复,那个时候已经没有施工的迹象,而且社区工作人员和施工方都未给我联系告知过情况,当时我单方面的认为,要过年了,施工方要回家过年了,停工也是正常,也未再追问。直到,过完年,如今2月底了,仍未复工恢复,打电话联系不上施工方,社区工作人员也不知情。
试问,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我予以配合政府的风貌改造工作就活该房子空着不能自住,而且还得学会某种特意功能,飞到楼顶吗?已经9月余了,效率和工期是这么低效吗?我的要求并不高,空置期也不需要赔偿损失,请尽快恢复原状即可,请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不要不作为,敷衍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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