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载人不限年龄 本应如此!
今天看到一则新闻,3月生效实施的《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成年人驾乘电动自行车仅限搭载一人”,不再对乘车人年龄做出限定。这意味着,在安徽电动车可以搭载一人,乘车人可以是儿童也可以是成年人。
对于我们普通老百姓来说,电动车是大多数人接娃和上班的重要交通工具,因为它小巧方便,且价格和轿车比起来便宜很多。但是长期以来,出于安全考量,很多地区都规定电动车不能载人或者只能搭载一人,且年龄在12周岁以下。 也就是说一个大人只能搭小学生,孩子小学毕业就不能用电瓶车接送了,这给我们带来了很多不便。
据我了解,相关部门给出的原因是 从电动自行车的技术参数来看,电动自行车的整备质量不能超过55公斤、电动机功率不能超过400瓦,故载重能力有限;如果搭载两人,驾乘人员头盔、背包、行李、防护用具等将占用大量空间,驾驶极为不便,严重影响驾驶人对电动自行车的操控,一旦遇突发情况,难以采取及时有效的应对措施,极易造成事故。
我们消费者购买电动车的目的就是方便载人和出行,况且有些电动车本身就自带了座位,不能载人的话,仅仅做摆设吗?由于参数原因导致不能载人,难道不是应该由制造商负责吗?
我觉得应该由制造商和相关部门一同解决这个问题,提高电动车载重参数,在戴好头盔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电动车载人并没有不妥。再说了,两人坐一辆车也更环保,方便个人的同时也为环保事业做贡献,何乐而不为?
除了安徽已经明确规定不再限制年龄了,也陆陆续续有其他地区进行效仿,比如 江苏省明确了成年人可以达到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而不是12周岁以下,这样就可以使用电动自行车接送12~16周岁的未成年人,解决了接送娃上下学的难题,在孩子16周岁以后就可以自己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了。河北省规定成年人骑电动自行车载人不限制年龄,即成年人骑行电动自行车时,允许搭载1人且不限制年龄,16~18周岁的未成年人骑电动自行车不允许载人。
成都作为人口大市,电动车的需求量也相应较高,我觉得成都也应该效仿上述地区,允许电动车载人且不限制年龄,你们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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