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段“揭露街头口罩骗局”的视频引发关注。博主称在成都市二医院地铁站通过送口罩扫码抽奖中得一个平板电脑,后以兑奖为由被带到附近的一家“数码家电”门店,让其用身份证进行申请、签约等相关消费操作。由于要进行实名登记,最后博主选择离开。
该段视频中的商家引发网友质疑。后商家在被市场监管部门的约谈中表示,扫码抽奖只是“地推引流”的一种方式,并无其他违法行为。红星新闻记者在进一步采访中发现,网络上有关该店的投诉不在少数,消费者所遭遇的“套路”相似。有消费者花呗被扫走3580元、用支付宝分期付款4980元……明明是领奖,最后却变成了交钱。对于领奖为何会让消费者用花呗、借呗贷款,门店负责人未正面回应,只表示,“花呗、借呗可以分月,你愿意用就用,没说非要让你用。”随后,记者在与该店负责人的对话中,获悉到该店的盈利模式。
现在,该商家处于暂停营业状态。4月17日,记者从属地市场监管所获悉,针对此事目前正在核查中。
门店暂停营业,监管部门针对此事正在进一步核查
日前,一段“揭露街头口罩骗局”的视频引发关注。位于成都市锦江区庆云西街23号的一家“数码家电”门店被指以抽奖为由欺骗消费者,利用“合约机”方式引导中奖者提供身份信息进行申请、签约。更有不少网友质疑,门店在获得个人信息后可能存在贷款等违法行为。
事后,市场监管部门对商家进行了约谈。在约谈中,商家表示扫码抽奖只是“地推引流”的一种方式,并无其他违法行为。此前,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将对商家情况做进一步调查核实。
约谈之后,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涉事门店已悄然停业,门口贴出一张写着“有事休息”的纸条。对此,记者联系到了门店负责人谢先生,其表示事发后门店经营受损,部分员工离职,便决定暂停营业几日。
4月17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属地市场监管所获悉,目前针对此事正在进一步核查中,已要求商家不再进行“抽奖地推”,门店已暂时关门调整,同时办理营业执照的部门已要求该公司不得注销变更,针对投诉的消费者,商家愿意配合退款。
多人曝曾被“套路”记者对话商家揭秘“盈利模式”
据门店负责人谢先生称,门店房租加上员工工资一个月开支近7万元。如此高的开店成本,该店究竟靠什么进行盈利?他表示,盈利模式很简单,一个是运营商“返点”,另一个是产品的差价。吸引客户进店后,若要领奖必须选择办理“合约机”或是向商城充值积分。
谢先生称,签订一台“合约机”,运营商会给他们代办费, “一个几十元,(客户)用得久就会一直回款。”不参加“合约机”就推荐参与积分充值,消费者需要在其开发的APP商城里充值5000元以获得5000积分。5000元除去用于客户领奖所花一两千元的产品费用后,“还有3000多元‘空间’。”而积分可以在商城购买任意产品,由于产品直接对接厂家,价格会比市面价低,就存在利润空间。他举例,一张按摩椅的市面价是6-8千,进货价只要2-3千,在商城上5000积分就可以买一台,“消费者就会觉得很划算。”这其中就存在几千元差价,“我们挣的就是这个差价。”
至于商城上的产品是否为正品,谢先生表示他们和厂家签有合同,“不管他是贴牌也好,其他方面也罢,它都是有证书的,都是正品,不是说什么杂牌。”目前,商城由他的两个家人在打理,一个帮其发货,一个处理售后问题。为了证明是正规经营,采访最后谢先生表示,他可以将相关证据发给记者,但事隔几天,截至发稿前,记者并未收到相关截图,在致电询问后,也被其以“在忙”为由挂断了电话。
记者在进一步采访中发现,此前曾有多名消费者在网络投诉平台发文称遭遇了该店的套路骗局,消费者都对应拿出了付款记录以及确认函。去年8月,消费者在抽中了一台平板电脑后被带至该店铺领奖,被要求现场签“合约机”,签之后要求消费者的手机“必须有信号,必须一直开着流量,否则就算毁约”,会被拉入黑名单。
由于前者条件太苛刻,消费者选择了另一种兑奖方式——办新卡,即往新卡里充值3580元,最终,该消费者虽然拿到了平板电脑,但店方“扫走了我的支付宝花呗”。直至新卡套餐与店员介绍不符,他才意识到不对劲,“明明是抽奖,为什么还要我刷我的花呗……”另一名消费者用支付宝分期付款4980元办理了新卡,在激活时才看到签的是预付费惠机确认函。
还有一名消费者称进店后“又是看我的支付宝、花呗、借呗额度,又看我的信用积分、支付宝信用分……说现在有个融合额度的办理活动,要消费5980元话费,先充后返,联通系统能查到。”最后不仅无法查询,连所谓售后电话也是一个私人电话。
对于以上投诉,谢先生表示,“他投诉我,是因为用不上,也不找我们问(就直接去投诉),找我们的人我们都给他们退了。”对于为何领奖还要让消费者用花呗、借呗贷款支付,其未正面回应,只表示,“花呗、借呗可以分月,你愿意用就用,没说非要让你用。”
律师说法:消费欺诈行为,损害消费者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对此,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认为,该商家的行为是一种消费欺诈,具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具体行为。如果以中奖为由诱骗消费者消费却未明确告知具体内容,达到相应刑事立案金额,商家的行为有可能触犯诈骗罪。如果商家的行为够不上犯罪则不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但也至少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他表示,在法律上并未禁止用人民币积分购物的营销或购买方式,但相关交易应当以法定货币进行结算。监管部门应该设立畅通便捷的投诉渠道,以便最大效率地查处涉嫌欺诈等违规违法行为。
四川分忧律师事务所王仁根律师表示,类似以送口罩推销产品,甚至实现其他企图的现象,多地都有发生,网上也有不少投诉。严重的可能涉嫌刑事诈骗犯罪,轻微的也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公安、市场监管等政府部门应联合进行调查,及时取缔、惩处其违法行为。
律师提醒:消费者可能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被欺诈或被诱骗而实施无效消费,造成浪费。消费者应当理性消费,根据商家的信用以及自身经济状况和实际需要量入为出,不要随意接受陌生人赠送的物品,避免因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