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关于规定裁判文书是法说理的司法解释,是这样规定的:对于证据的采信,法院必须给出采信的理由。以及采信的过程。如果存在推定和推断,那么要给出推进和推断形成过程的理由和事实。意思就是说:如果你的裁判文书上对于证据的采信,法院没有给出任何理由,直接得出相相应的事实,遇到这样的法律文书就是不合法的。所以说蒋冶琼提交的控告书和信访材料与一审二审的判决书事实一致!信访在你中院评查的结果是:案件实体上没有多大问题,请你寻求司法救助。我一看到这个结果,我知道你们的用途,想法是给你一个甜头,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条路难道是你们解决的问题吗?以权代法充当两级法院的黑伞。评审的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什么都没有?根本没有考虑证据的三性:也就是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也没有经过调查取证,也未公开开听证会,只是简单走走程序就来欺骗当事人,难道这不是中院腐败的根源吗?难道你曾学原没有责任吗?还在继续充当两级法院法官的保护伞?你自己看一下你院给当事人回复的材料是不是这样?是不是空转程序?最后空转到南江县人民法院是不是沉入大海?我们老百姓不是到法院走程序的,是来解决问题的。并不是求救司法救助?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保住你们旳乌纱帽就完事了知道不?我们是来解决实际问题的!
最高检在新闻发布会上讲到:首次信访的疑难案件由院里领导负责处理,大力推进公开听证化解矛盾!而你们就是踢皮球,层层推委扯皮,不作为,继续把矛盾恶化!人民日报痛批:只想解决上访的人,不想解决上访的事;而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南江县人民法院院长真的做到了,只想解决上访人,不想解决上访的事!导致的结果就是旧的问题设解决又引发新的问题,造成的问题比“解决””的问题还要多,这就是两级法院院长一贯的工作作风。只想着自己的鸟纱帽,人民的利益根本没考虑,对他无关!触碰法律底线,继续充当保护伞!我想问的事:你们吃着百姓的米,穿着用着百姓的拿税钱,你们真的对得起人民吗?
当事人强烈要求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南江县人民法院对此控告公开开听证会,参与人员是异地公检法,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人式等人员参与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