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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一个垂暮老人陷入的“行政怪圈”七问[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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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19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个垂暮老人的陷入的行政“怪圈”七问
垂暮老人:诸齐光,男,汉族,生于1938年2月21日,住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方坪乡楠木村3组,公民身份号码:512925193802218311,联系电话:13908288311。
行政行为怪圈问
一、请问广安市分管建设的各主管部门1993年广安市建市大力发展城市建设,鼓励先建后批的政策在当时是否有效,是否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及拥护政策给予广安市城市建设支持的行为是否违法;
二、请问广安市分管建设的各主管部门对在1993至2005年以来广安区建设局城市监察大队、质监站、房管所等相关部门对城镇规划区内个建设单位(户)是否进行了各项建设手续的全面清理;清理房屋是否是94年以来未办理建设手续及手续不齐的建房单位(户)。对条件具备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办相关手续。
三、请问1994年开始修建1995年年就建好的房屋办理产权是否适用广安地区计划国土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出具的广地计国发(1994)非价字第86号文件、广安市人民政府“广市编发【2000】4号”、广安市建设局文件“广市建局【2003】242号文件”、广安市人民政府“广安府议【2006】5号”等文件;
四、请问1995年就建好的房屋办理产权时是否适用1996年6月20日的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
五、请问广安市人民政府“广安府议【2005】49号”文件中实行分类处理1995年建成的房屋是否属于2003年3月31日以前的城市规划建设,是否应尊重历史,依法办事的原则,完善相关手续
六、请问广安区建筑设计室、广安市工程技术服务中心、广安市广安区建设委员会、广安市广安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是否属于广安市广安区建设局的下属单位,相应的民事行为及行政行为是否代表的是建设局的行为。
    七、为支持广安市建市运动于1995年建成的二十多年的历史遗留问题是否适用2016年颁布生效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事实与理由
基本事实:1994年,由老人诸齐光出资,广安区建筑设计室设计、广安市广安区粮油工业建筑公司施工在广安市广宁路70号修建林产品综合楼,初设八层,在实施过程中,由于考虑到顶楼屋面漏水问题,在屋面增加一层两套小青瓦屋面,该项目于1995年全部竣工。1994年8月29日、2000年6月9日通过广安县林产品经销公司为广安市广宁路林产品综合楼(共九层)缴纳了配套费。2000年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广城规2000-034号)。2000年6月16日提交的补充报告,相关部门加盖了印章,载明经竣工六年后观察该栋楼无任何质量问题,请求职能部门验收。2000年7月14日经原广安市广安区建设委员会对整栋楼进行验收并验收合格(广建[2000]验字第495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广城规2000-034号)在附图及附件名称处载明,属补办手续,同时载明相关领导批示,经审查手续齐全,同意办证(不动产权证)时间为:2001年10月18、19日。案涉广安市广宁路林产品综合楼(共九层)已经广安市广安区建设委员会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验收合格且批准办证,同时也缴纳了配套费,符合办证要求。据查,现一至八层办理了相关不动产权证书,老人所属的第九层未办理,按照法律规定第九层也应当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申请人多次向有关部门维权未果。
申请人于2021年10月25日向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寄提交了办理广安市广宁路林产品综合楼第九层不动产权证书的申请并附有相关办证资料,该资料于2021年10月26日经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收。但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至今未为案涉房屋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也未作出任何的书面处理意见。老人认为,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有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法定职责,其应当为老人办理广安市广宁路林产品综合楼第九层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履行其不动产登记职责的不作为行为违法,严重侵犯了老人的合法权益。
无奈之下,老人遂向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责令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老人办理广安市广宁路林产品综合楼第九层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并向法院提交了相关证据。本案经过了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一审、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均以老人的主张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驳回了老人的诉讼请求。
老人在向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办证申请时已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向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了案涉房屋的搭建房屋合同、广安县林产品经销公司出具的函、广宁路林产品综合楼住房及门市花名表等土地权属来源材料,用以证明老人诸齐光系案涉房屋权利人;提供了补充报告,证明案涉林产品综合楼在施工过程中增加了一层青瓦层面,并于2000年6月16日申请验收,2001年7月11日经广安市广安区建设委员会盖章确认;提供了广安县林产品经销公司综合楼建筑面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验收证书、案涉林产品综合楼剖面图,证明案涉综合楼3200㎡含第九层加层的青瓦层面,经过了规划许可并验收合格;提供了收费收据,证明案涉综合楼3200㎡含第九层加层的青瓦层面,已缴纳相关配套税费。老人提供的上述材料能够证实案涉房屋符合办证条件,应予办证。但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老人多次提出的办证申请不予理睬,严重侵害了老人的利益。
另,根据广宁路林产品综合楼住房及门市花名表明确载明了综合楼有901-902,已办理的所有房产证上面的总层数都是九层。为什么当时要把九层扣下未办证,是因为当时要老人送一万元,如果当时老人送了那一万元,那就没有现在这样的事了。但当时老人拿不起钱,房价很低又卖不出去。就因为当时没有送那一万元,所以后面有人在花名册九层后面添写了不予办证,其字迹和颜色明显不同。就因为这个,导致老人为办证的事情奔走了这么多年。但老人相信公平正义,相信党、相信政府能够让老人这个85岁的人在老人有生之年得到一个圆满的解决。
为此,老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多种途径均无法办证的情况下,请求主观部门、社会各界朋友支招,如何才能办理广安市广宁路林产品综合楼第九层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如何跳出行政的怪圈,如何获得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救济途径。
一个垂暮老人的期盼!
                          垂暮老人:诸齐光
                               2023年7月19日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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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3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诸齐光:
您好!您在麻辣社区论坛反映的“一个垂暮老人陷入的行政‘怪圈’七问”相关情况收悉。根据我局职能职责,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曾多次向我局提出办理原广安县林产品经销公司综合楼第92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我局均向您进行了当面解释或书面答复。关于办理原广安县林产品经销公司综合楼第92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相关问题,经查阅登记档案,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广城规2000034号)许可建设规模为3200平方米,《建设工程验收证书》(广建(2000)验字第495号)竣工面积为3200平方米,原第8层及以下房屋产权登记面积为3249.32平方米(101.41×14+104.08×14+70.66+86.09+31.35+60.25+124.11=3249.32),超出许可建设及竣工验收规模49.32平方米。登记档案内无其余可证明第9层规划及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
您要求办理原广安县林产品经销公司综合楼第92套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需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三)房屋已经竣工验收的材料;(四)房地产调查或测绘报告;(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的规定,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补充提交第9层房屋符合规划、已经竣工验收等资料。如提交资料齐全,我局将督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办结。其他有关问题请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8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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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19 18:0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3-7-20 08:2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仔细看了看照片里面的材料 写的只到了八层,第九层合法合规的啥证明材料,应该贴出来

发表于 2023-7-20 08:4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历史遗留问题哪个都不想管!85岁的老头,思路还能这样清晰,会上网,会发帖!佩服!!!85岁为了一纸产权证奔波还不如打打麻将转转路,人死后都是一捧土,难道还想替后人留下财产?即便没有产权证,你同样住在里面,只是不能交易而已。真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85岁了还这么折腾自己。。。

发表于 2023-7-20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作者这么有文化干嘛不经过正常法律程序呢,在网上耍键盘你幼儿园水平都达不到吧,
发表于 2023-7-20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收取了配套费的建筑面积包含第九层,就应该纳入遗留问题办理,由相关部门进行会签同意,解决办证问题。

发表于 2023-7-20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违法加盖,还有办证?不会吧。

发表于 2023-7-20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朋友家在上海房产面积是六间临街住宅,建筑面积是240个平方,动迁应该是赔3套房,700多万人民币,现在是上面违法盖了5层,目前要5千万才同意拆,

发表于 2023-7-21 16:1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海的临界门市  有可能一平米都几十万。

就赔几百万应该不行

发表于 2023-8-4 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肖申克的救赎

发表于 2023-9-17 17:3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年承己久的遗留问题,文件也有主管单位的印章,这么大的年龄了,也应当办理呀!前段时间政府还帮群众办理了难办的房产证吗?

发表于 2023-9-17 17:4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土局的回复也真是高,这么久的事情了,现在你叫政府部门拿出这些档案都拿不出,叫一个年世已高的老人找齐这些资料,这不是为难人家吗?

发表于 2023-9-18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3-10-16 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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