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谢谢您的来电,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交警七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一、经查,属地大队执勤交警于2023-10-08 06:35巡逻至天府新区万安街道梓林巷时,发现该处存在车辆乱停乱放的情况,执勤交警随即开展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当时您的车辆川R1***1违规停放在天府新区万安街道梓林巷,执勤交警于2023-10-08 06:47:27对该车辆违停情况进行照片上传,于2023-10-08 06:47:39 发送违停提醒短信,由于您未在10分钟内驶离,执勤交警于2023-10-08 06:59:59对您的车辆川R1***1依法依规进行违停证据采集上传,张贴违停告知单,并于2023-10-08 07:19将该车进行拖移,属地大队后续于2023-10-08 07:53在天府新区万安街道梓林巷拖移一台川A车辆。 二、您车辆所停放的万安街道梓林巷,我分局在前期就已接到过群众的投诉,反映存在车辆乱停乱放的情况,针对该情况,属地大队加大对该路段的日常巡逻管控力度,10月8日当时执勤交警在天府新区万安街道梓林巷提醒违停车辆12台,张贴违停告知单6台,并在该路段拖移违停车辆2台,未发现执勤交警对其他车辆不执法的情况,不存在歧视外地牌照车辆的情况。三、目前属地大队通过非现场执法和拖车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各路段乱停放车辆进行清理,该执法模式属于常态化管理,若您对违法有异议,可向天府新区管委会申请行政复议。在此交警部门提醒网友,请将车辆规范停放,同时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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