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 您们好,我是巴中普普通通的一个上班族,为了改善居住,2022年在巴中市巴欣置业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套“山水大院”高层住宅,购买时销售就承诺小区高层一、二、三号楼下面的道路系消防通道,除消防车以外的车辆不能在该道路通行,而在近日通知交房时所有业主才得知该道路将开放通行,这无疑是给我们当头一棒。 销售时宣称的是全市最高端的小区(连一个像样门头都没,还称高端?)、依山傍水、别墅体验等等,但等我们接房的时候才知道这跟临街闹市区的楼房并无两样,虽然本人并不精通法律,但涉及大众消费的消费者权益法还是知道一点,开发商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开发商明知道道路通车会影响其销售及价格便隐瞒该事实,显然已经违反法律规定,@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这样明显、肆意妄为的行为难道不应该管管么?而且我认为开发商应当将道路通车的情况在销售时主动如实告知购买人,这也应当是法律赋予经营者的义务,试问现在哪个小区还无法做到人车分流,更何况还是在宣称的最好的小区里,我只能说如果道路通车买这房就毫无体验可言,本人也将坚定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追究不良开发商法律责任进行到底; 假设道路通车且不论带来的噪音、空气污染,单单就安全问题就足以让人浑身冷汗,3栋高层楼房的业主占整个楼盘的大部分,人口密度相当之大,道路通车的话业主根本无法出门在小区内休息、转悠,这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在此又得@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们这样的道路是如何通过规划的、这样的规划难道合理么?同时通过图片可以注意到,道路居然与楼栋的门口都是相连的,开发商连一个栏杆和标志都没舍得立下,开车不知道的还以为可以直接开进楼房哦,开发商难道就可以这样为了利益漠视广大群众的安全么? 望各位领导调查,我现在也就唯一的诉求:高层楼房下面的道路就如销售所说不能通车、不能通车、不能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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