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3年10月8日那份举报材料里,高县可久镇党委书记邓力,在2020年10月22日利用镇长职权转移支付二龙滩水库国家资金643,433.92元给曹云香、徐世富(《二龙滩水库个人实物补偿协议》[下称《补偿协议》]没有加盖甲方公章)。很明显、最直接的证据证明:
补偿协议除开拆迁房屋补偿总额519,493.00元(这个数字与2012年2月9日《二龙滩水库工程建设征地实物分户调查表》[下称《分户调查表》]核定相符),其中巧立名目多付124,140.92元,现就这笔款项作补充质证。
1、增发“装修(饰)、构筑物补偿3180.8元”,请邓力出示法律法规依据。分户调查表上没有这项。
2、增发“基础设施建筑总面积323.96m,补偿金额63,820.12元”。也请邓力出示依据,分户调查表同样没有这项。事实上宅基地补偿包括在曹、徐简易建筑的高额补偿中,邓力须出示拆迁建筑物原物视图资料及证明。
3、邓力奖励乙方24,000元。请问邓力:其他搬迁户4年前全部完成搬迁,奖励违建钉子户依据何在?
4、邓力增发乙方建筑剩余材料补偿款33,140元。请问邓力:乙方在任金龙村支书(曹云香、徐世富只是顶包的)最先获取二龙滩水库消息才抢建的房屋已成型十年左右,还有什么建筑剩余物?谁家建设剩余物不是自行处理的吗?荒唐!
被举报人邓力巧立名目增发国家资金给乙方其性质涉嫌贪腐,不然怎不把钱给别人呢。
原来,邓力才在今年7月被四川省纪委、监委通报“私车公养”警告处分,真是屡教不改,顶风作案啊!
特此说明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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