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睁开眼晴认真看看我反映的问题《严格要求=不作要求吗?》(图)你们不针对我反映的问题进行回复?而是偷换概念,答非所问,东拉西扯什么是不是强条的问题,我反映过这些规范条文是强条?我还不知道他们不是必须执行的强条?
1、11月3日你们组织的专家会上以及你们到安州调研,就是在争论、调研相关规范条文是不是强条?这么多专家教授吃饱了没事干组织起来讨论规范上明确规定问题?是我傻还是专家们俊?怎么不说说会上一致认可规范中"严格""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条款是应该执行的?
2、 这些专家及教授是花钱请来的还是出来做公益?怎么没人站出来说:欧洲花园不设置无障碍通道符合国家规范?他们敢拍着胸脯说自己是客观公正的?
3、请住建委正面回复:规范中严格要求是不是不作要求?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是不是无条件不做?
4、11月3日设计单位认为安州区欧洲花园存在客观条件:a、电梯井进水问题,b、车位不足的问题,符合不没置的特殊条件,在座的专家、教授无一提出质疑,请问哪个小区不存在这两个问题?这就是你们认定可以不执行的依据?专家、教授们就是这个水平?
5、"严格"是指能设尽设、应设尽设,特殊情况不能设置的除外。你们随便找个理由不设就是"严格"?请问住建委:你是怎么严格要求的?
6、看看我们的住建系统,住建委和安州区住建局是满足规范的解释千差万别,住建委说不是强条,安州区说不是建筑入口、公共走道,国家规范你们可以随心所欲地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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