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您好: 我是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壹品江山小区4幢楼的业主,苍溪县壹品江山小区原开发商(四川居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贵院(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定破产并清算完成后,由贵院指定四川瑞麒会计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苍溪县壹品江山破产管理人,2018年8月我在破产管理人处采用一次性支付全部房款方式购买4幢楼住宅1套,购买当时破产管理人承诺该商品房未抵押、未被司法查封,在签订的《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第二章第五条及第六条的条款中也有明确表述,且商品房买卖合同里明确约定在2023年1月之前给我们办理完成不动产登记证过户手续,可是现在小区大部业主在原开发商手里购买的房屋都已拿到了不动产权登记证,反而我们在贵院手里购买的房屋无法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我们当时是相信党、相信国家、相信政府及法院的权威才放心购买此商品房,现已经逾期325天了都没有得到任何解决问题的消息。 2023年7月因迟迟没通知我们办理不动产权证,去苍溪县不动产中心查询才知道我们购买的房屋在2019年4月就已经被南充市顺庆人民法院查封至今,已查封四年之久,查封的事破产管理人一直隐瞒我们至今,从未告知我们,让我们承担着巨大的风险,当我们知道房屋被查封后就找破产管理人给予处理,开始让我们等通知,现在找它们破产管理人,可是他们说他们没办法处理,让我们自己找你们广元市中级法院,说只有你们才能处理,对于我们普通老百姓而言,贵院的领导和相关人员不是我们普通老百姓想见就能见到的,我们知道贵院工作繁忙,难道这4年内就不能抽出时间来把问题给我们解决了吗?截止至今都还不能给我们一个解决问题的时间期限?难道我们当初相信贵院还有错吗? 恳求院长能关心、体谅一下我们普通老百姓的苦和不易,您们是我们最后救命稻草,买这房子花了我们全家人大半辈子的积蓄,天天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担着房子随时被人家强制拍卖风险,到时人财两空,望院长能督促贵院相关人员尽快把问题给我们解决一下,为我们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保护我们在贵院手里购买的合法房屋,叩谢院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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