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关于麻辣社区反映情况的回复 尊敬的麻辣社区网友: 您好!您在麻辣社区反映“2023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部分公示人员相关年龄不符合南财社﹝2020﹞14号第十二条年龄要求”一事,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根据《南充市财政局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充市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南财社﹝2020﹞14号)第十二条社会保险补贴规定:“对女满40岁、男满50岁(含申请当年)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每人每月120元补贴(全年1440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每人每月30元补贴(全年360元)。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每人每月60元补贴(全年720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每人每月15元补贴(全年180元)”,对不符合“4050”条件的人员补贴标准减半。对您反馈的不符合补贴享受标准的人员,我们在二次审核中发现并更正了该类问题。对您指出的问题我们表示最诚挚的歉意和感谢,同时为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工作管理和员工培训,严把审核关口,提高服务质量,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我们将不断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如有问题请来电咨询0817-8605732。 蓬安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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