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了,交警已证实是对方肇事(从后面追尾撞向我),但同时也将我定性为逃逸(因为没有跟交警打招呼就走了),要背负本次交通事故全部责任。
整个事故认定书中,通篇对撞了人的肇事方避重就轻,在事故形成原因中,竟然大谈特谈被撞的人“逃逸”了,完全不提肇事方(撞人者)才是造成事故的根本原因!尤其在造成事故原因第3点中,一句“撞人者未与前车保持距离,有过错,但不是造成交通事故逃逸的原因”,这是什么混账逻辑?撞人者才是造成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好不好!如此混淆是非,天理何在?公道何在?这个社会已经烂成这个样子了吗?
对这份交通事故认定书,我最强烈抗议地方有两点:1、我一直在现场等交警过来处理,等了40分钟,交警到达现场后,我又在原地呆了10多分钟,根本不存在为逃避责任而离去的想法。另外,事故对方当时也说是有第三方撞了他们,然后第三方又撞向我,从逻辑上说,我根本不存在因为害怕而逃逸的心态。只能说,我是因为没有要跟交警打招呼的意识,在以为事情已经处理完以后就自行离去,交警你可以说我愚蠢、法盲,但不应该判我逃逸!2、认定书明明已经证实是对方从后面撞向我,对方才是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本原因,不应该让我背负事故责任!
关于逃逸认定,法律条文的初衷一定是让执法人员根据事实和常理,考虑了人的主观因素,而不是因为表面现象就搞一刀切,这完全违背了法治社会的中心思想。我不想相信,这个世界已经这么是非不分了!我也不想相信,这个社会已经烂成这个样子了!但……事实很让我失望!
再说一下事故详细情况(这是在拿到认定书之前写的)。
2024年1月12日下午两点五十分左右,我在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站北二路被一辆摩托车追尾了,对方从后面撞上来,然后侧翻摔倒在地受了点伤。我没倒下来,只是右大腿被撞得特别疼,右小腿脚腕处则被刮破皮流血了。
事故当时的情况是:我骑一辆粉红色电动车,自东向西正常速度行驶。一辆摩托车从我的右后方撞向我,车上是两个老人(男司机和女乘客),混乱中摩托车向右侧翻,翻车的时候两老人受伤了。
我停稳电车后等交警过来,在等交警过来过程中,听那女乘客说是有个骑摩托车的男青年先是撞倒他们,之后又撞向我。我将信将疑,但女乘客说得信誓旦旦。另外我当时被撞懵了,整条右腿都火辣辣的疼,根本没法思考更多,便信了她的话。
等了快40分钟,交警来了,交警过来后直接问那两个受伤老人,我在旁边因为太疼也没怎么留意他们的话,倒是他们的家属突然问了我一句:“你也没看清那个撞人的男人的样子吗?”我茫然地摇了摇头,实在太疼了,连说话的心情都没有。
再后来,救护车来了,那两老人明明上了车却又下来了,不知道为啥。至于那几个交警,一直在勘测现场,我两次走向交警,本来是想问问那我怎么办?但没有人理我。
我在以下几种原因的情况下(1、被女乘客误导,以为是第三方撞了他们和我;2、没有一定要跟交警打招呼再走的意识;3、大腿特别疼痛,想早点回去处理创伤;4、工作十分忙碌,当时我们单位在筹备年会,有许多事情要处理),做了一件让我后悔至今的蠢事,就是以为事情已经结束,就先行离去了。
我万万没有想到,等我走后,那两个老人竟反口说是我撞的他们,要告我肇事逃逸。就连负责处理这起事故的交警,在事故责任认定书都还未出来的情况下,也多次说我是肇事逃逸,这让我很崩溃,身为执法人员,他这样说我真的合适吗?
如果真是我的过错,我认,随交警怎么处理。但如果仅仅因为我的愚蠢而跟我钻法律空子,明明我是被追尾的一方,却抓住我后面离去这个事而让我揽上所有责任,那我怎么想得通?我真的没想到,在如今这个昌明时代,我居然是如此有苦说不出。
补充中途几个细节:
1、事故现场没有监控,一条城市主干路,就那一段路没有监控。
2、发生交通事故时,有个送外卖的男子报的警,我当时就在旁边,亲耳听到他把我的车牌号码告知警方,我以为这样记录在案就算是报警了。
3、交警后来应该就是根据记录的出牌号码找到我的,我也是接到电话后才知道事情还没完,赶紧带上证件和电车去茂名市茂南区迎宾二路的交警局做笔录,做笔录之前交警就把我的车扣留了,我也是这个时候才知道事情远不是我想的那么简单。
4、做完笔录第二还是第三天,我丈夫去交警局帮我拿回电车钥匙,负责处理我这起事故的交警让我们跟对方私了,说没什么是钱解决不了的(后来我给事故对方男司机打电话,他强硬地说我撞他,还说他是从战场上下来的伤残军人,这事已经报备SZF了,又说他有一帮脾气火爆的战友……言下之意极尽威胁意味)。
5、我尝试跟对方和解,跟那名摩托男司机说我没有撞他们,但毕竟他受伤了,我愿意在他报销医药费后,他个人要支付部分,帮他支付一半,我当时以为就一千几百的事情,想着就当破财消灾了,只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大家都安心过个年。
在这里解释一下为什么没提到那名女乘客,我从头到尾都以为男司机和女乘客是两夫妇,当时交警也是给那名男司机的手机号码给我们,让我们跟男司机商谈,而且我和我丈夫去医院看那名摩托男司机时,那名女乘客并没有在住院,就默认为只有男司机伤的厉害些,想着他们两夫妇,男司机都不说什么,我也就不提了,原本我被追尾还要给他医药费已经很委屈了,也懒得主动提。
6、本来都跟摩托男司机谈好,在他报销医药费后,他个人部分替他分担一半,他也同意了,于是约好去交警局签和解书。结果1月29日下午到了交警局,他带了五六个彪形大汉过来,说是女乘客的亲属(原来这两人不是夫妻关系),我这才意识到事情复杂了,更复杂的是,摩托男司机在交警局改口了,他要我赔付他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共8000元。还振振有词地说,如果不是我撞了他们,我怎么可能会赔他医药费。我目瞪口呆,又看了看另一旁女乘客那帮气势汹汹的亲属,我知道一定要走司法程序了,不然我永远填不满这些人的胃口,但是负责这起事故的交警觉得是我诚意不够,没有尽力去私了。
7、现场没有监控,只能通过车辆检测分析还原案情。
8、3月5日,我丈夫去交警局问情况(解释一下,我丈夫曾中过风,行动不太方便,没有去上班,平时时间是比较自由的。家里只有我一个人上班,经济也是不宽裕)。交警现在一口咬定我肇事逃逸,主要基于以下两点:我没有报警;我没有跟交警打招呼就走了。我丈夫再问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没有,那个林姓交警说没有,还在调查。
9、这段时候我都是骑共享单车上下班,有时候走在路上总会突如其来的觉得无限委屈和难过,快两个月了,这场事故就像一场噩梦,压的我喘不过气来,这场事故那些人和处理这场事故的交警,都给我留下很坏很坏的心理阴影了,我常常想起林姓交警那冰冷无情的声音:“觉得委屈就不要发生交通事故啊!”
可是,有些事情的发生就是没有道理可言的,比如你好好走在路上,人家要从后面撞你,你有什么办法?撞完你后还要反咬一口,现场还没有监控,你有什么办法?事故责任认定书都还没出来,交警就一口咬定你是肇事逃逸,你有什么办法?
交通事故认定书下来后,我一宿没睡着,我真想不明白,我没有伤害任何人,为何他们要像恶魔一样来伤害我?我觉得自己余生都会被这件事影响!怎么办啊?我应该怎么办?我觉得面对的对方不是一群人,而是一群恶魔(领事故认定书那天,当交警解释事故认定书,说是事故对方那名男司机撞我,但我是逃逸要负全责时,跟事故对方一起来的几个人不能接受他们撞我这个事实,立即围攻辱骂交警,骂的话相当难听,还拿出手机拍摄,问交警名字,威胁要去投诉交警)。
我很害怕,我怕天地缄默,而我要含冤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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