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贴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学校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调查,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调整我省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260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我省公办高校本、专科基准学费标准为:文科类、农学类4800元/生·学年、理工类5200元/生·学年、医学类5800元/生·学年,公办高校成人教育学院、独立设置成人教育学院、开放大学按各类学校标准的50%执行。2023年6月,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决定,从2023年秋季学年起我校本专科新招录学生学费按基准学费标准执行,成教类专业按基准学费标准的50%执行。即我校2024级成教学生学前教育法学专业学费标准为2400元/生·学年,护理学专业学费为2900元/生·学年。此次学费上调符合《通知》规定。根据《通知》规定,按照“优质优价”原则继续实行价格浮动机制,在基准收费标准基础上,硕士学位授权点学校(不含艺术类专业)上浮不超过15%。2024年4月,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决定:从 2024年秋季学年起,我校新招录的本、专科学生(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艺术类专业、哲学、历史类专业)执行基准收费标准上浮15%新学费标准,成教类专业按学校调整后新标准的50%执行。即我校2025级成教学生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2760元/生·学年,护理学专业学费为3335元/生·学年。此次学费上调符合《通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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