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书面向镇政府反馈相关问题,联系如下写,供参考。
尊敬的南充市蓬安县河舒镇人民政府:
近日,花鱼滩村5组(原银窝村)队长刘建波家中自养的一只土狗未栓狗链,导致已有十几名村民被该犬咬伤。令人遗憾的是,队长刘建波对此事态度消极,不仅拒绝向受害者道歉和赔偿,还拒绝处理该犬,严重损害了村民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也影响了村务管理的正常秩序和村民的日常生活。
在此,我请镇政府对这起事件给予高度重视,尽快采取以下措施予以处理:
一、立即组织人员对伤人犬只进行捕捉并妥善处理,以防止更多村民受到伤害。
二、对队长刘建波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深刻反省并改正错误。同时,加强对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的宣传教育,增强其依法依规履行队长职责的意识。
三、及时与受害者沟通,了解他们的伤情和诉求,积极协调双方进行调解,确保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四、举一反三,加强全镇范围内犬只管理的宣传教育和监管力度,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提高村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对于刘建波是否适合继续担任队长职务的问题,建议镇政府根据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审查和处理。如确实存在不适合继续任职的情况,应依法依规进行撤换或调整。
我相信,在镇政府的积极努力下,这起事件能够得到妥善处理,村民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同时,也希望广大村民能够积极支持和配合政府的工作,共同维护村庄的和谐稳定。
此致
敬礼!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同时,在提交此类建议书时,建议附上相关证据材料,如受伤村民的证言、医疗证明等,以增强建议书的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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