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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巨鳌莫戴三山去”,如果你再继续骚扰我,必将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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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优秀网友 2024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24-5-6 0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帐号“ 巨鳌莫戴三山去”,如果你再继续骚扰我,必将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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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5-6 00:46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s://bbs.mala.cn/thread-16601418-1-1.html
帐号”巨鳌莫戴三山去"  在该帖中,对本人名誉造成了损害!请你停止这种行为,否则必将报案!

你在该帖中声称,【标题中刻意提及该鱼庄的名字,这一行为被视作对万家鸿运鱼庄声誉的损害。】  请问你是谁啊?你是法官吗?你如何认定标题中有店铺名称,就是对店铺声誉损害?这种荒唐的结论!


  你是不是现在长期居住于蓬安本地的人士?你知不知道那个井盖位置确实就是在鱼庄附近不远处!难道别人说一下位置参照物就能如你所言的“被视作对万家鸿运鱼庄声誉的损害。”  请问具体损害行为表现在哪里?我有说该商家怎样吗?有说该店铺菜品如何吗?啊!有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说该店铺的经济能力如何吗?信用状况如何吗?这种对我的无端指责,是一种想让我承担刑事后果的指控,你说你是不是在刻意诽谤诬告陷害我!


   
  什么叫你口中的尊重事实,我帖文中主要表达的是,写的是,井盖旁肮脏,那个井盖旁确实肮脏,这算不算尊重事实?啊!至于无端猜测,我真挚的希望你停止对我的无端猜测,网络骚扰,否则你必将付出法律代价!放心,到了一定程度,我必将报案!你所言的【恶意攻击】,请问我写的那则帖文中,恶意攻击了该店铺菜品不好,还是店主怎样?如果你说不出来,你说你是不是在恶意攻击我!



发表于 2024-5-7 01:1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被告有权提出反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提起反诉在程序方面应当具备下列三个条件:第一,反诉只能由本诉被告针对本诉原告向审理本诉的法院提起。只有本诉、反诉由同一法院受理和审理,才能起到反诉的作用。第二,诉与本诉必须具有相同性质并适用同一诉讼程序。如果提起反诉的纠纷属于行政性质,则反诉不能成立;同时,如果反诉适用特别程序,本诉适用普通程序,反诉也不能成立。但是如果反诉与本诉分别适用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则可以将两诉合并,用普通程序审理。第三,反诉应在法庭辩论结束后,法庭辩论结束前提起。
发表于 2024-5-7 01:1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4-5-7 01:2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4-5-7 01:2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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