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说郫县就是郫都,郫都就是郫县,这是什么逻辑?没文化,真可怕
郫县都没有,郫县豆瓣从何说起——
鹃城牌郫县豆瓣涉嫌假冒中国地理名称标志有关部门应该怎么办
乡下人根据中国地理名称标志在抖音旗舰店购买了一款郫县豆瓣,结果收到的却是产自于成都市郫都区的鹃城牌郫县豆瓣。很显然这是一款混淆地址的假冒伪劣产品。
仔细一研究发现该公司旗舰店规定假一赔④,完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退一赔十规定。
乡下人希望天府之国的官老爷茶余饭后没有事情的时候或者喝茶打麻将赢钱的时候,告诉乡下人遇到这样的事情应该怎么办?
几年前,成都市出台了《成都市劳动合同范本》,被乡下人发现问题后,《成都商报》做了跟踪系列报道,成都市有关部门公开销毁了价值上百万的《成都市劳动合同范本》,中央电视台还做了报道。
这一次,乡下人希望川西坝子有关部门在维护国家知识产权法以及食品安全法等法律的时候,该处罚的、就处罚。该销毁的,就销毁,该赔偿的,就赔偿。
最好是不要装睡着,因为乡下人没有习惯叫醒装睡的人。如果不想为民做主,最好是回家带娃儿。
以前有一句俗话,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现在卖红薯的,不是地主,就是大款,只好回家带娃儿算了。
附录:学法、守法、用法是做人的基本资格
乡下人接触的人多了就发现一个奇妙的现象,很多城里人一说起维护猫、狗等宠物的权利是一套一套的。一说起人的权利, 很多人城里人就很吃惊,不知道自己还有权利。
很多年前,乡下人写了一篇文文章说,一个人如果是站立的,就应该知道《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
如果还在吃饭,至少应该知道《食品安全法》。
如果有能力购物,至少应该知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如果是未成年人,至少应该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
如果是老年人,至少应该知道《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等等等。
现在的法律涉及城里人生活的各方面,今天只说《食品安全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涉及吃饭的人与消费的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条款。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 条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
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说明,这一条是根据乡下人的案例做出修订的(详情参阅相关媒体报道,在百度搜索关键词——新消法+垃圾短信+李跃平),如果商家违反了,可以参照第55条,赔偿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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