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柏林悍妇丧尽天良强撵二十三年上门汉一无所有出门 巴州区法官助纣为虐胡判暴力家庭受害者再遭屈辱受冤
在老百姓心中,法院是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岂知,巴州区人民法庭法官陈晓红,枉顾家暴受害者曾x平诉求,采信家暴施害者、过错方姜x华提供的伪证,做出严重损害受害者权益的判决,让“公平正义”蒙羞,请司法局领导调查该法官的行为,并给与相应的处分。
2023年1月3日,姜x华以曾x平懒惰,不管子女,没有置像样的财产为由,要求离婚(2023川1902民初1130号) 。由于无证据支持姜x华的无理要求,法官未支持姜x华的诉求。
实际上,曾x平自2001年结婚后,勤奋上进认真履行丈夫应尽的责任,外出务工的收入都如实交给姜x华用来维系家庭日常开支,并修建了两层楼的新房子,子女的教育的费用每月按时以转账的方式进行给付。 需要说明的是:2002年曾x平与姜x华共同外出到海口捕捞村务工期间,姜x华负责在家带孩子,曾x平负责帮人捕鱼打工赚钱。当时和老乡(杨x)同住一个村子,同年夏天曾x平干活回家时,亲眼目睹妻子姜x华与老乡打情骂俏,孩子大女儿在床上尖叫啼哭不止,姜x华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自顾与他人调情,甚至吃完饭的碗也未洗。
2007年曾x平和姜x华外出到海口务工期间,与同在外务工的巴州区东兴乡热水器安装工朱x及朱x之弟合租住一套房,夏天的一个晚上,曾x平干活(清洗玻璃幕墙)很晚才回家,让人气愤的是,回家开门就看到原告穿着睡衣从朱x的卧室出来,曾x平当时质问姜x华为什么要这样做?姜x华沉默不语,曾x平顿时怒火中烧,为此双方对发生严重口角。
2018年,曾x平为养家糊口和姐夫董x孝、虎x富一起到平昌撤旧房干活挣钱,期间发生意外,曾x平从三楼坠地,导致腰椎裂损,在家医治期间遭到姜x华全家人语言暴力,强制要求曾x平外出挣钱,于是曾x平被迫在巴中方圆超市等处运送货物和干农活,导致摔伤从未治愈,旧伤不时发作。
2020年冬天的一个晚上曾x平与姜x华在家已就睡,晚上10点左右,姜x华接到一通电话后,不知何原因鞋都没穿就出门离家,彻夜未归,天亮前,曾x平去姜x华上班地点——高明小学(门卫室)等处寻找均不见姜x华。
曾x平是姜x华生活中第三个男人(公开的),姜x华是曾x平的第一个和唯一女人。
需要重点指出的是,2023川1902民初1130号民事案件庭审中,姜x华,无视法庭威严,拍桌子打板凳,当庭辱骂他人,后被驱逐出法庭,其嚣张跋扈,无知无耻悍妇行为也可见一斑。
2024年4月2日,姜x华再次提起民事诉讼,申请离婚[(2024)川1902民初2569号,姜x华声称曾x平自第一次离婚纠纷判决后,仍不知悔改,却没有一个字一个图片一个音符来证明曾不知悔改,实际上她是自说自话胡说八道。姜x华为达到离婚目的,她听命于其代理律师,让姜x到村上出具一年没有同居的《证明》,令人震惊的是,盘兴村村民委员会居然弄出了这样一个《证明》!通过走访,了解到,出具该证明的人为姜x华堂姐夫何x。
这份证明合法吗?既然是村民自治委员会做出的证明,就必须保证该《证明》的真实性,合法性。我们问《证明》证明的内容是否真实?得到的回答是:该《证明》是姜x华喊写的,没有证据证明其真实性,既然不知事实真相,为何出具这个《证明》,而且代表基层组织做出这个行为,其违法性显而易见。如果知道姜x华要这个《证明》的用途,那就涉嫌伪造证明,已经触犯了刑法。当然这样的证据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若是村社干部在姜x华曾x平室外或卧室安装了摄像头,确实掌握了他们在一起睡觉或者没有睡觉的事实,那么村社的行为又违法了隐私权保护法和村民自治法,这样的行为同样应该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而且,在法庭上,违法途径获得的信息同样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但是司法界的螃蟹也要有人吃,巴州人民法院的大法官陈晓红就敢用伪证来作为关键证据做出支持施害者角色的判决。另外,还以农村房子没有产权无法分割为由,无视受害者一丝一毫利益,连受害者曾x平一再请求的居住权也只字不提,不仅如此,原告姜x华在诉讼请求中没有追求抚养费,法官先生也帮这个过错方争取了。曾x平依法请求的,居住权、姓名权、亲子鉴定等权利,在这个该死的判决中消失得无影无踪,我们终于明白了,有些法官脑子中“公平公正”早已远去,走投无路之后,当事人会怎么做?已经发生的法官被杀事件不应该引起这些法官的反思吗?
2024.6.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