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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关于岳池县万通驾校违规租地的进一步讨论[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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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岳池县水务局在百忙之中对此前反映问题作出解答。作为一个稍微有常识的普通老百姓,都知道要做这些事情,手艺很重要,表面上的程序和解释,都是要勉强能自圆其说的,现在没有哪个领导敢正大光明的做违纪违规的事情。所以对于贵局的回复,本人将其部分整理出来再次进行阐述,目前仍有几个疑问:

        一、就如贵局自己介绍的,民生驾校在2015年6月通过公开招租取得的地块面积为25亩,租金为156万元/年,然后贵局在有民生驾校相关参考数据在前的情况下,于2015年9月以3.5万元/年的价格将52亩土地租给万通驾校,本人不说此事是否合法合规,只说156万元/年对比3.5万元/年,这个低得离谱的租金价格是贵局领导渎职?还是其中有猫腻?请人民群众自行判断。

        二、就如贵局自己介绍的,把闲置未利用的约52亩土地租出去,每年3.5万元租金收归国家财政,仿佛做了一件天大的好事。本人的质疑是,在现在这个寸土寸金的时代,但凡多几家企业知悉土地信息,参与土地租赁的竞争,是不是可以把此地块租一个稍微正常点的行情价格,让国家财政少损失一点?或者说是此块土地只能租赁给万通驾校?依据又是什么?请人民群众自行判断。

        三、就如贵局自己介绍的,“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方式”。本人的质疑是,在同一年,县公安局可以对某地块公开挂网招租,贵局是在多么原始的办公环境下,不能达到采取公开招租的方式处理此地块的租赁问题的条件?还是本来就不希望有其他人知晓此地块即将出租的安排?请人民群众自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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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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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11 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匿名网友:您好!
  您在麻辣社区上留言《岳池县万通驾校违规租地的进一步讨论》提出的几个疑问,我单位已关注到并且高度重视,感谢您对岳池水务工作的关心。现回复如下:
  万通驾校租用土地位于岳池县响水滩水库管理所原渔场土地,占地面积约52亩,属国有土地,距离县城较远,比较偏僻,不属于城区规划用地,土地利用价值十分有限,多年来长期闲置,未产生任何效益。我局下属单位响水滩水库管理所采取和万通驾校协议租赁的方式,且报经县政府同意后,将该地块出租给万通驾校,土地租金参照周边农村土地租用金标准协定,所有租金全额缴入县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根据国土资源部1999年7月27日印发的《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国土资发1999第222号)第二条“国有土地租赁,可以采用招标、拍卖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方式。”之规定,公开竞租和协议出租均属于国有土地租赁的方式,符合国有土地利用实际。万通驾校租赁土地位于县城规划区外,由国有土地使用权主体响水滩水库管理所根据土地实际情况采用协议出租的方式。该方式是合法有效的。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监督,祝您生活愉快。
                          
                   岳池县水务局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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