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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杂谈] 网络诽谤罪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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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20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网络诽谤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捏造事实:行为人必须捏造了某种虚假事实。
- 散布行为:行为人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散布的方式包括语言散布和文字散布等。
- 特定对象: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
- 情节严重: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情节严重”的认定,通常会考虑以下因素:
- 点击浏览和转发次数: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
- 严重后果: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
- 前科情况: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 其他情形: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网络诽谤罪的立案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具体案件情况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如果你认为自己受到了网络诽谤,建议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网络上发言时,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名誉和权利。
       转发不实信息处罚标准:
转发不实信息的处罚标准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是不知情且非主观故意而误将谣言转发的,公安机关一般不予追究责任,但会责令其删除转发的不实信息。
如果主观故意在网上编造或转发谣言,则将根据具体案件所造成的后果和社会危害来进行依法处理。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也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使用网络时应保持谨慎,不随意转发未经核实的信息,避免触犯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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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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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9-20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不是泄私愤、打击报复之地!更不是为了自己的私欲,去要挟……法制社会需要大家用好法律保护自己权益,也可以通过合理投诉方式去实施,而不是在网上实行匿名捕风捉影。免得到时自己违法

 楼主| 发表于 2024-9-20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界定主观故意转发不实信息通常会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对信息真实性的认知:如果转发者在转发前明知或应当知道所转发的信息是不真实的,但仍然选择转发,可被认定为主观故意。例如,信息来源明显不可靠、内容存在明显逻辑漏洞或违背常识,而转发者未加以判断或忽视这些问题。

2. 转发的目的和动机:若转发是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如吸引关注、增加粉丝量、谋取经济利益等,或者出于恶意攻击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等不良动机,一般会被认为是主观故意。

3. 对可能造成后果的预见:如果转发者能够预见到其转发行为可能会引发不良后果,如误导公众、破坏社会稳定等,却仍然实施转发,也可能被认定为主观故意。

4. 缺乏核实的努力:在有条件对所转发信息进行核实的情况下,转发者未采取任何核实措施,轻易地进行转发。

5. 一贯的行为模式:如果转发者经常转发未经核实、可疑的信息,且对信息的真实性缺乏关注和判断,其后续的转发行为更容易被认定为主观故意。

总之,综合考虑上述多个因素,并结合具体的证据和案件情况,才能较为准确地界定是否为主观故意转发不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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