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高校应届毕业生住房公积金缴存补贴申领指南来啦
绵阳公积金
2024年09月30日 16:18 四川 12人听过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助力更多高校毕业生在绵就业安居,切实推动“人才兴市”战略实施和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联合团市委、市人社局、市医保局等部门于2024年9月30日发布《关于高校应届毕业生住房公积金缴存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具体申领指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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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绵阳资料图片)
01
补贴对象
高校应届毕业生住房公积金缴存补贴对象为留绵来绵就业置业的在绵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非在绵高校来绵落户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
其中,在绵高校指在绵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名单附后);非在绵高校是指绵阳市行政区域外的普通高等学校,以教育部官网公布的《全国高等学校名单》为准;来绵落户是指已在绵阳市行政区域内进行户籍登记。
02
补贴标准
首次缴存补贴200元/人
留绵缴存补贴3000元/人
03
补贴条件
(一)首次缴存补贴。毕业生申请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且完成个人信息登记(在绵高校毕业生登记时间为毕业当年6月30日前,非在绵高校毕业生延长至9月30日前),并在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首次开户。其中,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需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二)留绵缴存补贴。享受首次缴存补贴,且毕业次年7月前在绵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依法连续缴纳“五险一金”满6个月。
04
补贴流程
(一)信息登记。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前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服务窗口,提供学籍、户籍等相关证明资料并完成个人信息登记。
(二)账户设立。毕业生进入在绵单位工作的,单位为其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暂未就业或采取灵活就业方式的,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三)补贴发放。毕业生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首次缴存补贴发放至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次年7月底前,经核验符合“五险一金”缴纳规定的,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留绵缴存补贴发放至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05
补贴使用
毕业生获得缴存补贴后,可按照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等规定使用,但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首次缴存补贴须在个人账户留存6个月后使用。
06
其他事项
(一)毕业生应保证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获得首次缴存补贴前,个人账户封存或注销的,视同放弃首次缴存补贴支持;获得留绵缴存补贴前,个人账户封存状态或注销的,视同放弃留绵缴存补贴支持。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补贴与绵阳市引进人才安居补助不同时享受。
(三)2024届毕业生在住房公积金缴存补贴政策发布之日(即2024年8月22日)后、2024年9月30日前,已首次开设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在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个人信息补充登记,可参照享受住房公积金缴存补贴政策。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两年。若国家、省、市有其他规定,按其规定执行。
在绵普通高等学校名单
西南科技大学
绵阳师范学院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绵阳城市学院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校
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
绵阳飞行职业学院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绵阳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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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缴存补贴登记功能将于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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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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