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日中午13:50分,这天是星期六,南充交警直属二大队的交警执法人员专门在高坪江东中路七段429号(阳光江山金岸小区)小区周围所停车辆进行贴罚单,而奇怪的是这个执法人员专门对停靠在阳光江山金岸小区阶檐院坝里的车子贴了违规停放车辆的罚单,小区侧边马路上(该小区侧边汽车修理店门口,也就是江东华府小区大门正对面)停靠的车辆(该地方又不属划线停车)又没有贴罚单;同时江东华府小区和阳光江山金岸小区同属高坪江东中路七段大街并排相邻的两个小区,这两个小区的阶檐院坝的样式完全相同,而江东华府小区阶檐院坝长期停靠有车辆,也从来没有交警贴罚单。阳光江山金岸小区阶檐这个院坝从去年冬天物业公司围了一半面积进行收费停车,而停在物业收费区域的车也并没贴罚单。
我们市民完全支持和赞同城市车辆停放严格实行规范管理,对违规者进行处罚。
但不理解的是:一是交警管车辆违停只管小区阶檐院坝里停车而不管马路上的车辆乱停乱放吗?
二是同属一个阶檐院坝物业公司放几个石庄围起来进行收费停车就可以不贴罚单属合规的吗(还是与物业签订有什么协议)?
三是同属一条大街并排相邻的两个小区为什么车辆停放管理不一样(江东华府阶檐院坝大小、样式与阳光江山金岸小区基本相同,而江东华府这个阶檐院坝也是满停车辆)?
四是为什么小区阶檐院坝里停车由物业公司收费停车的属合法而没由物业公司收费停车的又不合规(物业公司没收费停放的车辆比收费停放的车辆还规范,也并没有阻碍交通和行人)?
五、欢迎大家现场参看这两个小区院坝停车的现状,并请交警二大队领导现场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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