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烈恳请乐山市峨眉山市人民政府督促峨眉山5A级景区对死者闫学胜身故事件做出说明:
死者闫学胜,身体健康,体检报告无基础疾病,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人 ,1975年9月1日出生,今年49岁,身份证号:640221197509015410。
闫学胜于2024年10月9日到峨眉山景区旅游,从接引殿至金顶缆车索道上突发晕厥,景区在有9个医疗站情况下,却没有对死者采取任何救治措施,景区工作人员不让同行人及闫学胜下缆车,关闭缆车,最终导致闫学胜死亡。
闫学胜身故后,我们家属立刻从宁夏赶至峨眉山处理身后事,并请求峨眉山景区等相关职能部门还原事发过程,告知家属真相,通过多轮次的交涉,峨眉山景区管委会至今不承认景区工作人员指挥失误。
事发至今,49天过去了。死者至今未安葬,闫学胜上有80岁的双亲,下有一双儿女,全家悲痛至极。我们家属也在峨眉山待了49天了,我们不仅承受着失去至亲的痛苦,也承受着巨大的经济支出。
我们恳请乐山市峨眉山市人民政府督促相关部门尽快成立关于启动调查闫学胜身故原因工作组,给予家属解决方案,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赔偿。
所述一切为真实情况,请求广大网名全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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