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民政局: 贵局发布的《蓬安县民政局关于2022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结论及存在问题的通报》,通报了2022年度蓬安县社会组织未参加年检或未完成年检程序的社会组织名单,其中包括社会团体蓬安县七夕文化研究会未参加年检。 针对社会团体蓬安县七夕文化研究会未参加2022年度检查,该社会团体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社会团体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之规定,已经构成违法。且在11月30日前补交年检材料期限时间内仍未提交年检材料,拒不接受监督检查,贵局应根据该社会团体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按照《四川省民政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裁定该社会团体的违法行为为严重。并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你局应对该社会团体作出停止活动3个月的行政处罚。按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贵局并应在限期该社会团体停止活动期间封存该社会团体的登记证书(含正本、副本)、印章和财务凭证。并要求其停止活动期间届满5日内向你局提交整改报告。 现未查询到你局对该社会团体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请问贵局,是否针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和进行行政处罚。请你局严格落实《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